
繁殖獅虎不是保育 蘇煥智縣長切勿曲解「野保法」!
針對台南縣黃國男世界蛇王教育農場未經申請,違法繁殖「獅虎」,遭農委會林務局及台南縣農業處依野保法將動物沒入,並對飼主處以罰鍰一事,台南縣長蘇煥智在個人的噗浪公開表示,反對處罰飼主,也不贊成將二隻獅虎送至屏科大收容,並認為「農業處未詳加研究法令就幹了,真的不盡情理!」對於蘇縣長此等曲解野保法規定的言論,本會表達嚴正抗議,並針對其中二大謬誤予以澄清:【謬誤一】蘇縣長說:「台灣保育界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瀕危保育類的動物絕對禁止人工繁殖,這是一個錯誤的偏狹之見,也與華盛頓公約CITES的實務不符!沒有深入探討國際保育法制就以極端的保育主義來禁止限制台灣保育類生物復育產業,已扼殺台灣精緻農業!」華盛頓公約正是為保護稀有野生動植物,避免因國際貿易(輸出、入)而遭濫用所訂定的管制措施,當物種輸入後,則需符合「引進國」之法律規定,例如國內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保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