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生環評案二次開庭 地質安全仍堪慮
國道三號無地震無施工卻發生走山意外,打破「人定勝天」破壞自然改造環境的迷思,也引起社會大眾對於工程與地質安全的關注。12日下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樂生環評公民訴訟案第二次開庭審理,樂生院民委任林三加律師與蔡雅瀅律師向法官聲請傳喚專家證人,證明樂生院工程就地質安全並未確實環評。因本案爭點在於樂生院保留方案與拆遷重組工程到底有無進行環評,法官指示被告環保署提供認定樂生工程只需進行變更事項對照表,不需重做環評之相關資料。參加公民訴訟的樂生院民因身體不適未能出席開庭,但院民最重視的行政大樓王字型第二進已有嚴重龜裂、屋舍傾斜等現象,懷疑是施工後房舍地基遭掏空,隨時有崩塌危險。樂生院於98年8月通過登錄為文化景觀與歷史建築,但文建會與北縣府並未善盡樂生院保存與維護責任,任憑捷運局與開發單位施工毀損文化資產。 行政大樓王字型第二進出現嚴重龜裂痕跡,施工單位大陸工程公司尚未對院民說明,便偷偷用預拌混凝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