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塊開發先不要 環團籲檢討既有問題前 暫緩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能源局日前預告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將開放整片海洋讓業者自行選址,預計年底就要正式公告,有別於第二階段先由政府公告「潛力場址」,再讓業者來投標。環保團體今( 2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暫緩實施,並先檢討離岸風電政策發展至今所遇到的諸多問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指出,政府應先完成「海洋空間規劃」,引導業者往正確區位設風場,貿然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將導致漁業、風電及生態衝突一再重演。區塊開發10年10GW 能源局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引發外界疑慮能源局11月底預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開放業者自行選址,但須符合相關法規,並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主管機關的「不反對意見書」才可申設。據了解,目前已經有近20個風場浮上檯面,搶攻2025年~2035年,10年10GW的離岸風電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