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大里溪變色 三河局:上游疏濬

    大里溪變色 三河局:上游疏濬

    大里溪烏日段在中投公路下游,近日溪水乾涸又特別混濁,呈暗紅、土黃色,有民眾質疑是否遭廢水污染;不過第三河川局表示,該河段上游有市政府申請開挖土方,要運往市區埋填秋紅谷,可能因此擾動水流,造成下游溪水變色。烏日區五光里里長林榮源說,以往罕見溪水變色,從河堤往溪中一望,岸邊仍有活水流動,保持清澈透明;但溪中則呈長條帶狀暗土色、暗紅色,加上枯水期該河段溪床幾乎已乾涸見底,讓變色情況感覺特別怵目驚心。記者昨日前往查看,溪床並無死魚,溪畔也仍有白鷺鷥飛舞、覓食。第三河川局表示,數日前河川駐警就發現類似問題,經追查上游,發現是該局核准市政府疏濬開挖土方,要埋填秋紅谷;土方滑落加上枯水期影響,才讓溪水變色,並非工業污染。

  • 基隆潮境公園告急 海堤掏空 垃圾落海

    基隆潮境公園告急 海堤掏空 垃圾落海

    「我們不要消波塊,請支持清除八斗子長潭里垃圾場,還八斗子潮境公園原本海洋風貌!」由基隆居民發起的網路連署行動,已經獲得2,700多人連署,要求逐年遷移基隆海科館潮境公園裡的垃圾掩埋場,因為掩埋場邊坡破損,垃圾外露,最近強勁東北季風帶來長浪直沖破損掩埋面,海洋生態岌岌可危。漁民及環保人士認為,掩埋場已經不安全,再如此下去,海域會受到污染,政府應加速搶修,在不影響海科館開館下,逐年將垃圾清除。海科館籌備處主任柯永澤說,海科館從94年做海水監測及海域生態調查,每一季採樣一次,重金屬近年都在標準邊界,溶氧值符合標準,垃圾外露後,監測結果沒有異常增加。監測顯示掩埋場坡邊是穩定狀態,沒有強颱侵襲,垃圾應不會流入海中。海科館規劃的搶修計畫,教育部已初步審查通過,將先搶修垃圾掩埋場破損部分,施放消坡塊做胸牆加以保護,再維修海堤掏空處,總經費一億三千多萬元,只待行政院核定,明年就能動工。

  • 李鴻源談治水:強化災害分析

    李鴻源談治水:強化災害分析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行政院工程會主委李鴻源1日表示,因應治水問題,首要重視國土規畫,事先收集完整資料分析災害風險,遠比強化工程技術更有效防災。中華百年跨領域世紀論壇—國土永續挑戰與國家建設展望,1日在台灣大學舉行,邀請李鴻源、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等人,針對台灣國土規畫問題發表看法。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執行長羅仕昂表示,面對未來氣候變遷、大型都會防災等挑戰,必須有長期整合性方案,推廣永續經營與節能環保。李鴻源強調,計畫兩年內建立公共工程智庫,強化災害風險分析與國土規畫。

  • 蘭嶼核廢輻外洩?議員討公道

    蘭嶼核廢輻外洩?議員討公道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爆發疑似輻射外洩,讓當地居民恐慌不已;蘭嶼縣議員夏曼.瑪德能一日高喊「核廢料滾出蘭嶼!」並要求台電要召開說明會向鄉民解釋疑慮,為鄉民安排全面健檢。日前新聞報導指出,中研院地球科學研究員受台電委託,到蘭嶼核廢場周遭檢測,測得人工核種鈷60及銫137,雖然低於原能會管制量,但已可證實確實有輻射外洩。消息一出,在地方引起群情嘩然。台電公司台東區營運副處長吳賢哲表示,核廢場輻射監測儀器24小時監測,沒有發現異狀,目前核廢場安全無虞,鄉民不需要擔心,他也澄清鄉民生活照常並無恐慌一事。夏曼.瑪德能表示,近來核廢料議題又再度成為鄉民談論焦點,地方民眾不滿說,為什麼有輻射外洩,當地居民總是最後一個才知道,如果有輻射外洩,台電一定要向鄉民徹底解釋清楚。他說,蘭嶼居民對於疑似輻射外洩,不但恐慌還很憤怒,已經計畫要集結向台電討公道。他強調,蘭嶼核廢場疑似輻射外洩是國際重大議題,台電一定要說明清楚

  • 倒千噸毒劑入溪 業者判刑

    倒千噸毒劑入溪 業者判刑

    環保署認可的光炫、台鍍兩家化學劑處理公司,為節省成本不以機器過濾汙水,反將有毒溶液倒入樹林大漢溪與桃園大崛溪。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起訴光炫負責人朱贊華等23人和光炫、台鍍、旺源、桃旺4家公司。檢警發現,業者涉嫌將含有甲苯、二甲苯等化學物質的有毒溶劑,交由旺源及桃旺兩公司運到柑園街鄰近大漢溪的鐵皮工廠存放,於入夜後透過軟管排放;有時處理量大,業者乾脆將整桶廢液倒入河中。業者自99年開始排放有害化學溶劑,光炫委託傾倒的汙水高達9000多噸,而台鍍公司則達1000多噸,部分已被排入新北市大漢溪與桃園大崛溪中。板檢昨偵結,認定朱贊華犯罪情節嚴重,涉嫌違法傾倒200餘次,昨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他起訴,求刑19年6月,併科罰金300萬元;其他21名涉案人也被起訴,求處5月到8年不等刑期;而光炫、台鍍、旺源、桃旺4家公司,則分別遭求處1600餘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金。

  • 放流水列管 仍有漏網之魚

    放流水列管 仍有漏網之魚

    環保署昨(12月1日)發布石油化學業、石油化學專業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等放流水標準。去年12月環保署也將「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分離出來單獨管制。這些產業的放流水某些特殊物質對環境影響大,但過去都跟「其他工業」適用同一標準,如今能分離出來單獨列管值得肯定,只不過管制方式與理想還有差距,仍待努力。昨天公布的這個版本內容與9月5日公聽會提出的草案幾乎相同,比較關鍵的是,過去氨氮只有水源區才管,但近年來台灣河川水質中氨氮來源已經從過去以畜牧廢 水為大宗,漸漸地工業廢水比例也愈來愈高,因此將氨氮納管。環保署預估,標準施行後每年可削減4,000公噸氨氮排入河川水體。

  • 環保署發布石化、晶圓及半導體業放流水標準

    環保署發布石化、晶圓及半導體業放流水標準

    環保署於12月1日發布訂定石油化學業、石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3種業別之放流水標準,並配合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及海洋放流水標準,基於風險管理,首度將氨氮、含氯或含苯等6項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以及DEHP等6項塑化劑列入管制。環保署表示,本次石油化學業訂定24項管制項目,主要增訂苯、乙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等6項VOCs,以及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等6項塑化劑管制項目,並依其廢(污)水排放是否位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及製程差異分別訂定氨氮管制限值,其餘11項水質項目為原放流水標準共同項目。對於氨氮之管制方式,排放於保護區內者適用10 mg/L

  • 抗氣候變遷 澳政府減少農業用水量

    抗氣候變遷 澳政府減少農業用水量

    繼農民抗議若干份政府水利計畫,澳洲政府於28日提出另一小規模計畫,此計畫目的在恢復墨雷-大令河(Murray-Darling)流域盆地的地力,以抗氣候變遷,但需減少該流域25%的用水量,並將大砍農業灌溉用水然,而澳洲有9成的新鮮農產品產自該區域。農民對於此計畫相當不滿,並表示此計畫將會摧毀社區並增加糧食壓力。

  • 非法倒廢溶液 男求刑19年半

    非法倒廢溶液 男求刑19年半

    板檢偵辦有毒廢溶液傾倒溪水案,1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汙水處理公司朱姓男子,認定朱男犯罪情節嚴重,違法傾倒210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他起訴,求刑19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建請法院將公司處以罰金1680萬元。檢方指出,朱男為桃園地區的某汙水處理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具有甲級廢棄物處理證照,他於去年6月間起,為圖降低處理廢溶液的成本,而與另家設在新竹的汙水處理公司簽約。檢方表示,這兩家汙水處理公司涉嫌與知名大型熱鍍廠賴姓負責人及某運輸公司勾結,非法將廢棄有機溶液傾倒至新北巿樹林區的大漢溪、桃園縣觀音鄉大堀溪內。檢方另將21名涉案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具體求處5月到8年不等刑期;涉案的汙水處理公司、熱鍍廠及運輸公司都被求處罰金刑。另外,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邱鎮北則因此案,遭控為求取委任利益,執意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檢方依法將他起訴,求刑6月。

  • 澎議會澄清 未阻設風能公司

    澎議會澄清 未阻設風能公司

    澎湖發展低碳島,提出「全民入股」,成立澎湖風能公司,引發學者向媒體爆料,指稱縣議會阻撓法案通過,一向溫和的議長劉陳昭玲昨震怒,強調議會絕無阻擋成立風能公司,若縣府放任學者亂放話,未來一律拒絕相關法案送審。經濟部宣布100年起以5年80.9億元打造澎湖低碳島,澎湖縣政府也提出首創全民入股,成立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希望「藏富於民」,並巡迴各鄉市舉辦說明會,但反應不佳。除了民眾不捧場,議員也有異聲,提出直接BOT,縣府坐收淨利就好,因此縣府提出的500萬元規劃費並未過關。不料日前澎湖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高國元在地方媒體專訪時,左批議員不用心、右打太陽光電是錢坑,11月30日議會總質詢時間,議員魏長源持相關報導,要求縣府澄清,並立即將澎湖風能發展定位,避免引發外界誤會。澎湖縣政府建設處長葉國清表示,所有計畫書都已完成,只等待議會通過。議長劉陳昭玲認為有必要捍衛議會尊嚴,對外澄清議會絕未阻擋任

  • 違建阻礙污水接管 花蓮嚴查

    違建阻礙污水接管 花蓮嚴查

    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最下游端的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已完工運轉,接管戶數約達7000戶,且花蓮市和吉安鄉的污水下水道主幹管也完成佈設,而在吉安鄉宜昌村等4個村的分支管網和用戶接管也接近完工。但有部分住戶不願配合接管施作工程,甚至有完成接管的用戶擅自加蓋違建物,花蓮縣政府將加強查報違建。花蓮縣府為維護有意願接管住戶的權益,從100年12月起,對後巷違建戶、拒絕或不配合接管的住戶、已完成接管卻加蓋違建的住戶,加強違建查報工作;住戶經查報未於30天內自行拆除違建,縣府建管單位將會同下水道單位拆除。

  • 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在全球環境議題日益重要的今日,民國100年政府施政最值得贊許的,莫過於《環境教育法》自6月5日正式實施,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全世界第6個、亞洲第3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該法實施的最主要目的,為透過環境教育讓社會大眾了解環境問題,培養正確的環境價值觀,以提昇全民的環境覺知及行動參與。因此規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相關基金會人員,以及高中以下的教師與學生,每一年都必需接受至少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環保署為瞭解環境教育法實施半年以來的現況、面臨問題及未來展望,正規劃於12月17日舉辦「全國環境教育研討會」,廣納各方意見,積極改善環境教育法實施及認證上的問題,以發揮環境教育法實質功效及促進全國環境意識的提升。為達討論議題的廣度及深度,特邀請專家、學者及各領域實際從事環境教育事務的人員,分別就「學校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公部門環境教育」、「環境教育人員之角色扮演」、「環境教育產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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