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興盛:原民狩獵管理 應嘗試有彈性的三方共管機制
※編按:多年來,狩獵與保育爭議始終未解,與其爭論不休,本報更想探討兩者能否找到並存的方式。系列報導專訪生態學者裴家騏及戴興盛,盼提供解方,也歡迎讀者一同來討論。立委孔文吉提出《野保法》修法草案,以增加「原住民族地區」、「非營利自用」兩關鍵字來處理原民獵人個人的除罪化。然將只談個人狩獵權利,卻無論及群體規範,反而引發論戰。對此,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戴興盛推介「有彈性的三方共管」思維。戴興盛指出,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Elirior Ostrom以「共有資源治理」理論獲獎,主張根據許多成功經驗分析,「資源使用者與監督者作為同一群人」時效果良好。狩獵權無限上綱恐危及保育?戴興盛認為,若能讓部落族人擔任資源使用者與監督者,可以兼顧原權及保育。圖為太魯閣族要求開放狩獵權。圖片來源: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資源使用者參與管理 在地補足管理真空為何不會有「球員兼裁判」弊病叢生的疑慮,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