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子法公聽 不滿都市土地免環評 環團、北市府砲火四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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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子法公聽 不滿都市土地免環評 環團、北市府砲火四射

2017年06月09日
本報2017年6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在環署副署長詹順貴90度鞠躬道歉後,環評子法修正草案終於進入實質的逐條討論。此次子法修正,由於牽涉到部分項目將改為免環評、逐步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遭許多環團關注甚至擔憂。包括台北市府也發新聞稿,重申都市土地開發仍應維持環評的見解。

9日「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的公聽會,此系列的公聽會,第一場原訂在6日舉行,卻在詹順貴因與環團爭論是否「圖利財團」與會議室空間不足,便在盛怒下宣布「不開了」讓全場傻眼。詹順貴為了自己的情緒失控,造成上一次會議的與會者白跑一趟、耗費時間金錢道歉,更特別向上次會議中針鋒相對的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道歉「抱歉上次跟你大聲」。


詹順貴在會議前為自己前次會議情緒失控,逕自取消會議鞠躬道歉。賴品瑀攝影。

在上次會議前受訪時,詹順貴除了表達「說圖利財團太沉重」的委屈心情、也同時提出「環團應該看清楚草案」的反擊,9日會議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也舉行記者會,對其中十多條法條提出意見,也反駁了先前環署的反駁,仍然表示此次修法雖然的確有加嚴的部分,但鬆綁之處仍不少。

「都市土地、水庫週邊土地都要遭殃了!」陳椒華擔憂

陳椒華指出,水庫集水區內長度500公尺、寬度4公尺以下道路免環評部分,雖然環保署表示「500公尺長、4公尺寬」的道路是為了考慮原鄉有經濟發展需求,是小規模而非大型開發,但環團質疑只舉將造成水庫集水區的都市土地的三級坡以下可開路,是大開開路方便之門,恐怕造成惡化水庫淤積。

再者,在都市土地方面,「保變住」不必環評一事,讓關注「陽明山保變住6-6案」多年的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感到非常擔憂,他認為,雖然環署說會有其他管控機制,但對他而言,先前好不容易贏了訴訟,要求此案應該進行環差,要是修法了,未來此案是否就變成不需做環差了,再者該案的大量污水,建商提出的處理計畫明顯不可行,是否也因此免去了審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委員陳椒華也以南鐵案為例,如果挖填土石方免環評、地下街免環評等,那麼原本要在環評進行的地下水、地質的調查,又要誰來負責做?


環團擔憂都市土地、水庫週邊土地將因此次修法而不受環評保護。賴品瑀攝影。

陳椒華強調,地下街從此免環評、都市計畫土地70公尺以下高樓免環評等,環保署都表示是要回歸都市土地經盤點,但陳椒華反問,相關營建法規中,又有哪一條真的規範了地下街的開發,明訂對地形、地質、及地下水等項目進行調查。「說要我們去找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我們要找誰?怎麼找?應該要規定清楚。」

北市府:免除都市個案環評前 先確保都市計畫環境機制健全

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則認為,這些問題的根本還是環評法母法,在母法沒有動之時就要大動子法,卻也沒有相關配套並不恰當。

北市並強調,都市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各有不同執掌與功能,無法彼此取代。想要免除都市土地的個案環評前,應該先確保都市計畫政策環評機制是健全的。

例如已經對主要計畫、通盤檢討及一定規模以上個案變更都市計畫實施政策環評,檢視累積性環境影響及環境涵容能力,提出該範圍內個別開發案的環境保護基準。若是貿然修改子法讓開發案免環評,對都市居民生活環境與永續發展有很大疑慮。

蔡玲儀強調,北市主張,在環評母法修正或配套措施未完成之前,現行高樓建築、山坡地住宅及舊市區更新應維持要環評規定。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