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人類對自然環境的態度是高度畏懼的,所以只能祈求風調雨順;不僅自然現象的風、火、雷、電、水令人恐懼,出沒的猛禽野獸也是生存的挑戰。那時候的空間是浩大無垠,那時候的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現在則有著強烈的對比,氣象預報可以掌握幾千里外的颱風動向,先進的消防設備可以控制熊熊的森林大火,再兇猛的野獸只能在人類規劃的保護區中求生存,甚至那曾經浩瀚的地球,成為“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的戒慎,至於那地球資源無限的認知,更是油價即將衝破百元大關的反諷。
人類開始深刻思考環境與人的關係和環境危機的發生是密切相關的。工業革命後逐漸產生的資源消耗與環境汙染,促使人類必須思考如何與自然和諧相處;特別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工商業發展與科技的創新,大規模的發展與無限制的消費,所引發的危機已從區域性的環境汙染,形成全球性的生存議題,溫室效應與全球暖化就是最明顯的例子。面對環境問題所引發的生存危機,除了要採取具體的對策〈如京都議定書〉,也要深刻省思環境與人的關係,以及自然環境的價值:自然,除了迎合人類的需求外,是否尚有其他功能?自然環境的價值為何?價值判斷的依據又是什麼?什麼是人類對自然和自然實體的責任?
自七○年代起的多次聯合國高峰會議,從會議的議題、討論內容及引發的全球回應,見證著我們正處在一個環境典範急速轉移的時代。
一、從“人本中心”到“環境關懷”的環境典範
以強調科技創新與經濟發展主流典範的國際情勢中,一九七二年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1972)宛如暮鼓晨鐘地喚醒人類,自我省思以滿足人類欲求為尺度的發展所帶來的影響。該會議所發表「人類宣言」,促使人類注意環境的問題,啟始了人類與自然環境良性互動的新紀元。
二、從“環境保護”擴展到“弱勢關懷”的環境正義
貧窮與環境破壞經常是相互伴隨與互為因果,關心環境的弱勢也必須處理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弱勢問題。聯合國在一九八三年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關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兩個議題。這委員會的成立,象徵著環境典範的內涵,由生態環境保育擴充到對環境中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關懷。一九八七年發布的「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宣言,即是清楚地呼籲全球對自然環境與弱勢族群的認同與關懷。
三、關心未來世代永續發展的世代正義
聯合國於一九九二年召開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通過了舉世矚目的「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把永續發展的理念規劃為具體的行動方案:倡導永續發展的教育理念,強調對未來世代的關懷與對自然環境資源有限性的認知,及對弱勢族群的扶助。進入了二十一世紀,聯合國在二零零二年再度召集世界各國領袖,選擇南非的約翰尼斯堡舉行“永續發展高峰會”,檢討地球高峰會後各國落實永續發展的成效,會中重要決議是匯集夥伴組織,致力於解決貧窮與弱勢地區的基本生存問題。
歸納過去三十多年的國際趨勢,環境典範的轉移涵括下列三個向度:就社會正義而言,對原住民、兒童、婦女、與貧窮國家等弱勢族群的關懷與照顧,已成為國際的共識;而環境保育的思潮,則由人類中心主義,擴充至生命中心的觀點,再推進到生態中心的理想;第三個向度是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思考,已跳脫完全以本世代為中心的考量,而納入大視野的永續發展與未來世代福祉的思維。
處在環境典範急速移轉的國際潮流中,台灣的環境典範呢?生態關懷者協會十年來持續關心環境倫理的議題,而且默默地但影響深遠地推動環境典範的向上轉移。對於協會的執著與付出,致上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