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規劃家戶廚餘不能直接進養豬場 豬農反彈、呼籲先設蒸煮設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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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規劃家戶廚餘不能直接進養豬場 豬農反彈、呼籲先設蒸煮設施

2022年05月27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廖禹婷報導

農委會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病毒危害台灣本土豬隻,近期向行政院提出「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的策略,預計從今年7月1日開始禁止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必須先在場外蒸煮後,確保廚餘安全無虞才能由乾淨搬運車送入養豬場內。

今(27日)立法委員鍾佳濱協同豬農召開記者會,建議環保署及農委會應該依據廚餘來源風險高低,分流執行限制政策,同時針對各地需求分區設置場外集中蒸煮設施,並訂出期程逐步推動,否則在相關設施尚未建置完畢的情況下,貿然限制家用廚餘入場,豬農恐出現廚餘需求缺口。

今(27)立法委員鍾佳濱協同豬農召開記者會,建議環保署及農委會應該依據廚餘來源風險高低,分流執行限制政策,同時針對各地需求分區設置場外集中蒸煮設施,並訂出期程逐步推動。攝影:廖禹婷

防堵非洲豬瘟 農委會將限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 

由於近期從非洲豬瘟疫區寄送、攜帶豬肉製品的案件增加農委會統計,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已成功攔截豬肉及其再製品共691件,總重超過700公斤。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成功攔截的豬肉製品除了來自民眾直接由境外攜入,也包含許多郵寄包裹,只要其中有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產品,不慎進入到家戶廚餘體系,就很有可能造成非洲豬瘟病毒的入侵。

依照現行規定,飼養200頭以上的養豬場,落實高溫蒸煮才能廚餘養豬,但為能有效防堵非洲豬瘟,農委會進一步加嚴,向行政院提出「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的短、中、長期策略。

根據規劃,短期將從7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戶)廚餘進入養豬場或直接餵食豬隻;中期計畫要輔導豬農成立「地區型養豬濕式原料(廚餘)共同蒸煮處理廠」;長期則是將輔導興建「環保飼料工廠」。

根據環保署統計,2021年總共有18.5萬公噸家戶廚餘回收再利用於養豬,占廚餘多元利用的38.4%,平均每日有508公噸被用於養豬。除家戶廚餘以外,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果菜殘渣、植物性廢渣等也可用於養豬。

黃金城說,由於家戶廚餘來源較複雜,且分散於不同社區,為避免家戶廚餘搜集過程造成交叉感染,才會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必須先行在場外蒸煮後才能入場的規定,也強調絕非要禁止豬農以家戶廚餘養豬。

立委籲農委會訂期程 分區推動場外集中蒸煮設施、補貼豬農飼料缺口 

由於全台目前415場設有廚餘蒸煮設施的養豬場中,有55場僅收家戶廚餘,加上部分養豬場只收家戶廚餘,立法委員鍾佳濱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農委會若全面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不僅會造成養豬業者的需求缺口,廚餘也可能因無處可去而遭隨意傾倒。

另外,我國廚餘的性質及分布也因北中南不同地區而有差異,因此,鍾佳濱認為「分區」是養豬廚餘要分流做風險管控時的重要概念。指出,南部廚餘量少、需求量也少,未來短時間內較有機會先成立場外集中蒸煮場,即便受到限令影響程度也有限,但對於中部而言,家戶廚餘需求量、產生量都大,量能滿足難度也高。

鍾佳濱分析,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統計資料,台南、高雄、屏東等地事業廚餘較少,中北部則因外食人口較多,雙北、桃竹苗等都會區事業廚餘量較多、占比較高;另外,以全台廚餘養豬場結構來看,南部大多負責繁育工作,以「仔豬」為主,對於廚餘需求量較少,中北部則負責育成、以「成豬」為主,需求量就較大。

由於黑豬的優良肉質需一年三個月緩慢成長,多以廚餘代替飼料餵養。本報資料照。圖片來源:畜產試驗所提供

鍾佳濱建議,農委會應針對各地需求分區設置場外集中蒸煮設施,並訂出期程逐步推動,並輔導國內55家僅收家戶廚餘的養豬場升級兼收事業廚餘,同時環保署也應協助媒合轉型後取得事業廚餘。

另外,場外蒸煮設施未建置完畢,未來限制家用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可能出現短暫的供需落差,因此鍾佳濱也要求,農委會應針對差額對豬農進行飼料補貼,穩定國內的豬肉供應;至於環保署則應積極提出堆肥化與能源化政策,減少對既有廢棄物清理設施的負擔。

畜牧處處長張經緯說明,以台中地區為例,最大問題在於有九成使用廚餘的業者,過去只申請一般家戶廚餘,目前農委會已與環保署、台中市政府及環保局合作,協助符合蒸煮條件的業者增加事業廚餘、其他事業廢渣及下腳料。農委會希望儘速推動設置中部場外集中蒸煮場,已盤點梧棲一家化製廠,有望共同合作建置共同蒸煮設施,預計在本月31日前往進行現勘。

限家戶廚餘進場? 豬農:場外蒸煮設施仍未完善

記者會現場也有豬農表示,雖然支持農委會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場的政策,但還是希望農委會先提出配套措施,並儘速輔導業者設置場外蒸煮中心。

屏東廚餘飼養畜禽協會理事長方志源就說,一旦非洲豬瘟危害到本土豬產業,豬農的財產也將一夕消失,因此他們比誰都更緊張、重視。他提到,過去都有配合政府要求設置蒸煮場、依照SOP處理廚餘後才餵養豬隻,建議政府先協助豬農將場外集中蒸煮設施設置完成後,再推動限制「家戶廚餘」直接進場。

張經緯解釋,由於短、中、長期方案的難易度不同,雖然劃分三個期程,但其實是「齊頭並進」,目前農委會已開始在苗栗及高雄等地推動環保飼料工廠。他也說,未來場外蒸煮中心可以參考新莊、土城等地「標售廚餘」的方式,就地標售蒸煮後的廚餘,農委會將協助提供相關蒸煮設備。

有意願設蒸煮中心卻苦無規範可循 用地取得也成難題

由於農委會沒有提出相關規範,有豬農反映即使有意願設置廚餘蒸煮中心也窒礙難行。

台中市廚餘養豬協會前理事長朱家慶指出,從生物安全角度考量,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的確有交叉污染的風險存在,因此在三年前就已開始爭取設置廚餘蒸煮中心,但相關的設置規範卻遲遲未提出,是目前設置最大的困難,希望農委會及環保署能儘速提出明確辦法來輔導他們設置蒸煮中心。

用地取得也是目前難以推動場外集中蒸煮場的重要原因之一。鍾佳濱指出,集中蒸煮場的來源包含另設新場、原豬場轉作專門蒸煮場,以及改建空豬場等三種方式,不過關鍵仍在於農委會是否積極協助用地取得,並調適相關法規。

他說明,目前的養豬場都在農牧用地上,而位在農牧用地上的現有蒸煮設施,依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而設置,相關的申請程序速度較快;但場外集中蒸煮中心屬於單獨設置,並未同時養豬也不屬於「農業設施」,若預計設廠地點位於農牧用地上,就必須再經過農地變更程序才可設置,至於設置速度多快,「就看農委會手腳多快。」

對此,張經緯回應,現有的丁種建築用地及工業區場域,未來都可合法作為蒸煮中心的設置。另外,只要既有廢棄豬場願意轉型為蒸煮設施,農委會也將協助推動專案農地變更,改建為廚餘蒸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