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前瞻:農村再生的生態面向,2000億考慮到了嗎?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9前瞻:農村再生的生態面向,2000億考慮到了嗎?

2009年01月29日
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紀錄整理:曾伊茵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每年年初發佈環境議題前瞻,點出值得關注的議題,展望新環境的未來。2008年,經濟夠囧,環境也很囧,邁入新的一年,要如何兼顧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本次座談實錄為「保育自然,就是拼未來經濟」座談會討論議題之一。恐將造成離農、離土、離家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0年2000億的預算,是否真的可以幫助農村再生?而對生態友善的有機農業發展前景又如何?政府是否有其他制度,保障小農或有機農的發展?

時間:2009年1月13日上午9:30
地點:台北市NGO會館
主持人:蘇惠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與談人:董景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陳昭倫(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林朝成(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孫秀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主任)

蘇惠珍:農、漁業曾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來源,技術發展也是傲視全球,但在缺乏有效的營運協助下,農村和漁村也漸漸式微。馬總統的愛台十二建設中,其中一項就是農村再生條例,但從日前公告的草案內容中,主要在於農村空間活化、打造農村環境方面上。農村再生條例真的可以幫助農村再生嗎? 

林朝成:基本上行政院所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應該是農村土地開發條例,或是類似日本的農村景觀法案,而它是有問題:

問題一:它的基本假設在農村需經過土地重劃,未來才有發展空間。可是這樣的條件是土地資源稀少的地區才能成立。這是以都市更新的方法套在農村再生的問題上,只見外在的效應而不見問題的本質。

問題二:台灣的農村沒落與凋零並不是農村環境或景觀的問題,而是農業產業及人才凋零的問題,所以應解決的是農村、人力、農業的問題。

政府應面對的問題:糧食安全存量和產銷體系建立

蘇惠珍:對於世界農糧組織FAO不斷提出糧食不足的警告,如果台灣農地持續不斷釋出,是否會有糧食安全存量不足問題?

林朝成:台灣的糧食安全存量一直偏低,只有32%,2006年台灣農地休耕面積已超過可耕作面積的1/2,若未來再進行農村再生條例,糧食安全存量將是個危機。而且這個議題應從國家政策與安全面來考量,屬於政治、經濟與公平層面問題,但台灣政府對此一直無作為,也未納入政策考量,這是對自己與對國際社會不負責任的表現。

蘇惠珍:農村再生條例是否有助於台灣有機農業、小農未來之發展?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林朝成林朝成:農村再生條例鼓勵的是整併的路線,它將消滅在地小農的發展,影響重建台灣農業生態文化的契機。在地小農存在有年,獨特的發展型態應受重視。政府應正視產銷體系的健全,建立產銷平台,而不是將農村重組、統一、變成大農戶。而且現今農村的自治能力、培力、知識創新、產銷與農產品研發都需要整體配套的措施,這方面才是符合原來農村再生條例之目的。現今台灣的農民有足夠的發展能力,但卻缺乏維生的經濟功能,就是產銷出問題。因此應該是已建構台灣農業產銷體系為主,而不只是改變農村環境景觀。

土地信託 幫助小農進行有機農耕

蘇惠珍:農村經濟與生態保育並行是否可能?

孫秀如:仔細觀察可發現,政府並沒有堅持農地農用的原則,反而一直將都市不要的設施丟到農地,例如:焚化爐,處理廠。這樣的作法,反而會讓我們失去重要農地。

以英國國民信託為例,國民信託組織可以信託農村,建立農業產銷計畫、進行觀光事業經營,甚至是進行各項促進農村發展工作。此外,在美國有一處「土牛農園」,這個社區是土地信託組織買下,交由小農進行有機耕作,也規定生態耕作條例,並進行環境教育與生態旅遊。這些都是台灣農民有能力做得到的,也應是台灣農村發展的方向。農村再生條例只將會消滅小農、消滅不同的農村特色。

林朝成:農村再生條例有個更值得檢討之處,以多數投票來決定農村未來的命運。這很容易形成單一整合、多數決策,造成既有組織獨大。其實這樣的組織本身就應列為農村再生條例的再造目標。

農村兼具文化、生態多樣性

蘇惠珍:在農村再生條例中,預算的取得也可能有分配不均的問題。許多農民可能看不懂條例,也不了解計畫書該怎麼撰寫,什麼又是專款專用?這更容易形成獨一或單質化的問題。

陳昭倫:對於因應全球變遷氣候暖化的議題,其實區域暖化是需要控制的,因此台灣應該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培育方式。然而農村再生條例將形成農業的托拉斯,也將破壞農村生態的多樣性,更是讓人擔心。

林朝成:在農村再生條例中,對於生態多樣性的保護完全沒有提及,更甭論溼地、農地永續使用之類的問題。台灣的稻浪景觀在日本政府算是一種文化財,但政府對此並不重視,美化農村景觀只是改造農村的外在形象,對於農村內在的問題都沒解決,沒有農夫與活力的農村,是談不上永續的。

※ 「農村再生的生態面向,2000億考慮到了嗎?」座談會線上實錄(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