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籲宜蘭縣政府勇於改過 領導台灣
宜蘭縣政府2月10日對外發布消息「...在農地炒作歪風危及宜蘭農業發展的存續危急時刻,宜蘭縣政府必須採取行動,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以遏止近年來快速惡化的農地流失問題,保障農地永續使用,維護農民的耕作權與居住權,追求一個具備土地正義與世代正義,永續發展的宜蘭。」具體對策是:乍看之下,縣府似乎是要訂定「新標準」,「加嚴」審查,但事實上「農民身份認定」與「農舍興建審查」本來就是地方政府應該要做的事,過去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沒有依法落實這兩項工作,如今宜蘭縣政府只是在龐大的民意壓力下不得不「改過」而已。而暫停發放建照2個月,名為廣納各方意見,事實上就是放風向球,此時公民若不適切回應,縣府將不會有所做為,情況會依然如故!依法行政 何來新標準?一、 農發條例第3條第3項:「農民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不是持有農地的人);農發條例第18條第3項、「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3條:「...申請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