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認!台塑大火「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應提因應對策
台塑六輕麥寮一廠煉製二廠在2010年7月25日晚上7點58分因重油洩漏引起火災,燃燒過程產生大量硫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汙染物,這些因大氣擴散或雨水沖刷沉降於地面水體、土壤,究竟造成什麼影響?環保署經過漫長的環評審查,昨(1日)第五次專案小組,主席、清大化學系教授凌永健綜合委員意見做出重大決議:「這起工安火災事故對附近環境已造成不良影響」,請台塑公司在七個月內依環評法第18條提出因應對策。幾番周折決議:台塑大火對環境有不良影響 工安事故後環保署依環評法第18條,命台塑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依法如認定事故「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應命開發單位限期提出因應對策。審查經過幾番周折,第三次審查時決議:火災工安事件在燃燒過程產生大量硫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汙染物等已對「附近養殖漁塭」造成不良影響,要求台塑提出「六輕廠區工安事件環境監測與工安事件環境監測與蒐證方法之因應對策」。然而這個結論送到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