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海廢知多少? 2020年報告:一年清出1100公噸,再利用率8%
在台灣外海漂流或沉入海底的廢棄物,面貌為何、有多少?這個問題是民間與公部門長久來亟欲解答的問題。海保署成立後,透過公私協力達成「潔淨海水」願景目標,將「海漂(面)、海底廢棄物」(下稱海廢)及海洋油污染清理列為重點。今年除了即時清除超過40公噸海廢,常態性計畫清除數量已超過1050公噸。海保署表示,為秉持「定時清」、「立即清」及「緊急清」清理機制,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強化「環保艦隊」及「潛海戰將」成立「淨海大聯盟」,除了有效清除,也加強追溯源頭調查及有效管理,從根本解決問題。全球將海洋垃圾依位置分為海岸、海漂(面)與海底三大類,我國的分工則由環保署負責沿岸廢棄物清除,海保署負責海漂與海底垃圾清理,主要清理範圍將從民眾通報、海保署統計海廢量較多與工研院調查作業中所發現的地點著手。目前海底垃圾是雇用人員潛水清理,清理範圍受限於潛水人員耐受壓力及水肺氣瓶可作業時間,以沿海3海浬、水深約20~30公尺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