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經濟部預計5月中公告 漁業署:選址應離岸15公里
經濟部能源局今(23日)表示,5月中將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之場址劃設和遴選機制」,將海域空間劃設為低度、中度、高度敏感區,明確規範業者能開發的場址,以及應排除的範圍。漁業署建議,開發範圍應排除北方海域及宜蘭海域範圍,西部海域則應外移至離岸15公里外。針對外界質疑是否有區塊開發案場,在禁建紅區未定前就已開始環評,對此環保署澄清,相關發案件都還未送入審查,「目前只是資訊公開,有些案子也不一定會送審。」進入最終盤點 經濟部5月中將公告區塊開發禁紅區今日立委賴瑞隆、賴品妤、洪申翰,以及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共同召開「離岸風電發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之機遇與挑戰」公聽會,由經濟部能源局就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遴選機制的最新進度進行報告,現場也邀集農委會漁業署、交通部航港局、專家學者、民間環保團體及離岸風電業者參與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