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說明會全紀錄-苗栗場
劃設「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林務局保育組前天(5日)第一站來到苗栗縣通霄鎮,與南龍、通苑漁會漁民意見交流。一向以團結聞名的苗栗縣漁民,對於漁業署多項政策執法不力表示不滿,懷疑一旦劃設保護區,保育團體不斷施壓下,可能連流刺網都不能使用,將不利於漁民,因此堅決反對劃設保護區。
野保法第8條恐影響漁民權益
依傍台灣西岸生存,族群數估計約78隻的中華白海豚,因國光石化開發將影響其生存而讓國人意識到其困境,保育主管機關也積極尋求保育方案,並初步研擬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劃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一旦劃定公告後,區域內之所有開發利用行為,都必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及其施行細則5、6、8、10條辦理。
學者建議劃設範圍為:苗栗龍鳳港以南、台中梧棲港以北,離岸1浬;台中梧棲港以南、彰濱工業區以北,離岸2浬;彰濱工業區以南、雲林麥寮港以北,離岸3浬;雲林麥寮港以南、嘉義外傘頂洲以北,離岸2浬。
雖然漁業署已明令沿岸3海浬禁用拖網,劃設範圍也未超過此範圍,並且初步仍以禁用底拖漁撈為主,不過依據野保法第8條,「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如對野生動物構成重大影響,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提出改善辦法。」
目前有學者提出三層網和刺網最容易導致海豚誤纏受傷或致死,然而苗栗地區沿近海漁業,80%為刺網,其次為扒網、釣魚等近十數種漁法。漁民擔心,劃設之後,政府可能因保育團體的施壓,逐漸禁用目前使用的漁法。
南龍漁會總幹事顏德坤即提出質疑,野動保護法3浬禁止底拖,對於上層或中層拖網的限制有效嗎?劃設之後會不會又說做甚麼會危害白海豚,連刺網、釣魚都禁止?他要求禁止事項要公開透明,不要換了主管就改變政令。
另外對於劃設保護區任何開發行為都要經過審核一事,最近竹南一帶計劃設置風機,業者的環評報告說沒有白海豚,顏德坤認為,政府若說要發展綠色能源,要開發就開發,保護區根本擋不住。
白海豚與漁民同命 漁業應改變思維
除了林務局,漁業署也參與協助說明。
漁業署漁政組資源科長王茂城表示,白海豚和漁民的命運是一致的,有白海豚代表有漁業資源,保護白海豚也是保護漁業資源。白海豚面對的威脅包括海岸開發、工業污染,白海豚面對的問題和漁民是相同的,劃保護區沒有這麼悲觀。
王茂城說,現在國際間漁業的觀念有改變,他舉彰化縣伸港、王功一帶,以前漁民抓螻蛄蝦,現在劃漁業資源保護區,以牛車帶客人去體驗挖蝦蛄,一輛車8個人,每人收200~250元,不用打漁就有收入,因此連續劃了3塊保護區。他建議灣寶有很多石滬,對於漁業作業並無影響,能劃設為漁業資源保護區,增加地方產值。
王茂城也提醒漁民,漁業資源幾年來已從40萬噸減少到20萬噸,漁民也要問問自己魚有沒有抓過頭。
不過漁民認為,白海豚搶漁民的資源,白海豚一來,所有魚都跑光光,劃了保護區以後怎麼討海、漁民怎麼生存?通苑漁會理事長余瑞昌氣憤指責,行政機關人員不瞭解漁民的困境,「不顧肚腹顧佛祖,哪有這個道理?」漁民比研究人員更了解白海豚,此話也引起漁民共鳴。
王茂城重申,說明會的目的就是讓漁民表達意見;不過,漁民可以思考劃設之後,減少海岸破壞和污染,對大家有沒有幫助。「現在沒劃,白海豚還是跑來跑去。」劃設之後多了一層保護,但漁民卻不以為然。
取締拖網不足 討海沒保障
通苑區漁會一位理事則指出,白海豚最大威脅不是近海漁民捕撈沒魚吃,而是拖網漁船,一圍3、4公里,白海豚根本無處可逃,近海漁網連隻小魚都網不到。「漁業署連最簡單的問題都做不好,看到外地的拖網漁船,打118根本沒用。」
王茂城說,拖網是目前漁業署的取締重點,年取締180件左右違法拖網,罰緩上千萬,即使如此,仍與漁民感受有落差,覺得做得仍不夠,為此向漁民道歉;海域執法靠海巡署,但是海巡署業務非常繁雜,因此未能令漁民滿意,不過他保證,3浬拖網取締絕對會繼續持續。
說明會只進行短短的30分鐘,當南龍漁業總幹事離席,所有漁民也全數離開,會議嘎然而止。通苑區漁會推廣員李清田接受採訪時說,漁民並不會撈捕傷害白海豚,一向與白海豚和平相處。漁民感到無奈是,因苗栗一帶的漁港是潮差港,漲潮時才能出船捕魚,不像台中港漁船全天候都可以出海,苗栗外海常有其他地區漁船進來捕魚,違法捕魚即使打118,最快一小時到達,漁船早已捕了上百噸離開了。
林務局舉辦的「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說明會」,共有4場,分別於苗栗、彰化、台中、雲林等地舉辦,了解漁民的意見。嘉義漁會則因劃設地區未涉及漁業權,因此未安排說明會。(系列報導,1/4)
【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說明會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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