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永續歐洲】能源 | 環境資訊中心
專欄

【走向永續歐洲】能源

1996年07月02日
Philippe Spapens, Roos Vervoordeldonk執筆;孟祥森譯;金恆鑣校訂;關懷生命協會出版

目前能源供應主要來自石化燃料。再者,核能是用來發電。石化燃料和核能的有害後果已早有定論,並應儘早解決。如果工業國想維持其現有的生活條件,就必須從現在就開始改變全球的能源系統。

限制氣候變遷之危機

溫室效應(的日益嚴重)是當前跟能源有關的主要問題,也是能源環境空間的計量基礎。「國際氣候變遷小組」(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在其「慣例」報告中預測,依照目前的趨勢和知識,全球氣溫在二○二五年會增加攝氏一度,下世紀末會增加三度。這會使地區性的氣候發生重大的變化。IPCC最近的研究更確定前述預測之正確性。IPCC認為必須有如下的限制:

◎ 溫度上升不得超過攝氏l度。

◎ 每十年溫度上升率不得超過攝氏0.1度。

◎ 在二○一○年之前,全球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不得超出20億噸。

能源利用的環境空間之計算是根據以下的假定:

1.環境空間受限於IPCC所建議的二氧化碳排放減少目標。要減少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之排放,必須大量降低石化燃料的消耗。石化燃料消耗的降低也可減少二氧化硫和氧化氮類等污染氣體的排放,並使可用的石化燃料不致用盡。

2﹒由於核能帶有不可承擔的危險、具有營運上的重大難題和核廢料的處理問題,所以必須儘早將核能逐步結束。二○一○年是可行的最後期限。

減量勢在必須

全球目前每人每年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約是四公噸。要限制氣溫每十年上升不超過0.l℃,則全球的排放量每年須降低一至二個百分點。要達到IPCC所設的目標,以目前人口數而言,每人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不得超過二公噸。若將全球人口成長(二○一○年七十一億九千萬人)計算在內,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每人每年必須降至1.7公噸。

目前歐洲(不包括新獨立國)每人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是7.3公噸。要想在二○一○年降至1.7公噸是不切實際的,而二○五○年是此目標實際可行的最後期限。因此,必須訂出中程目標。本研究案中,我們採用了「國際永續能源途徑計畫」(The International Project for Sustainable Energy Paths, IPSEP)的建議:二○○五年,工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一九八七年排放量的二十至三十個百分點,二○二○年五十個,二○五○年,八十個。

表1:歐洲(不含新獨立國)永續能源假定

  1990 2010 2030 2050
CO2排放量(噸/人/年) 7.3 5.4 2.3 1.7
CO2排放量須降(百分點) n/a 26 68 77
能源初用(EJ/年) 71.2 56.5 42 35
能源初用(GJ/人/年) 123 98 73 60
能源減用(百分點) 0 20 41 50
再生能源利用(GJ/人/年) 7 20 36 35
石化燃料利用(GJ/人/年) 100 78 37 25

註:n/a=未估計。

EJ=百萬兆焦耳;GJ=兆焦耳(即十億焦耳)


目前,歐洲的能源方案,以減少CO2排放量為基礎的仍為數不多。到現在為止,將IPCC的建議考慮在內、將定期廢除核能考慮在內,最符合我們宗旨的歐洲研究案,是「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為「綠色和平」所作的「免用石化燃料的能源方案」(The Fossil Free Energy Scenario, FFES, 1993)。在這個方案中,二○一○年,核能已逐步廢除,而可再生能源-包括得自廢物和生物量(biomass)的-則急速增加。該方案中二○一○年每人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為5.4公噸。

其他一些方案則預料效率將大幅改善,因而降低了能源的初用,並可達到降低CO2排放的相同目標,又不需那麼多再生能源。例如IPSEP研究案就估計五個歐洲國的能源節省能力可達大約四十個百分點。我們採用了有關效率的這些假定,但對再生能源的運用,我們卻沒有FFES方案那般樂觀,因為從廢物和生物量所能獲得的能源受到其他資源的限制。因此,我們估計二○一○年歐洲每人每年能源可用98GJ,其中78GJ是以石化為基礎的。

再生能源系統的利用意含著擴充土地利用。太陽能和風力發電比生物量發電的附加需求較少。煤、石油或天然氣的使用,雖然與之相關的土地需求將會降低,但其淨增加卻可以預料,而必須列入計算(見第四節)。

將能源消耗降到有限的環境空間之內

二氧化碳的降低可借由以下途徑達成:

  • 增加能源使用與生產力的效率;
  • 增加再生能源的利用;
  • 增加低CO2排放量燃料用量之比例;
  • 限制能源服務需求的成長(或積極降低)。

最終的目標是達到能源有效利用而危機降至最低的能源系統。這樣的系統之核心要素可以包括「能源服務」概念,由非中央集中化的氣電共生系統和可再生能源科技來支撐。為建立更有效的能源系統,有許多障礙必須克服,包括從家庭到工廠的各級社會中的許多不同的關卡。因此,開發並提供資訊、在經濟上刺淚能源效率與科技新猷的成長乃是至為重要之事。

※ 資料出處:關懷生命協會翻譯之「走向永續歐洲」

本文件摘自《走向永續歐洲之研究》 「Towards Sustainable Europe, the Study」;該報告原件共240頁;由「渥普特氣候、環境與能源研究所」之約阿欽. H﹒斯潘金堡等人所著。原件由地球之友歐洲分會於1995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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