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搶救珊瑚,反對農委會開放珊瑚採捕」連署
2008年5月22日,農委會利用新舊政府交接之際,公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原條文第23條規定「珊瑚漁業…之漁船除原有漁業證照到期申請換發者外,不核發新漁業證照。」,被修正為「(民國)96年底前具有珊瑚採捕設備…之漁船,…得兼營珊瑚漁業。」,也就是說,原本全台灣只剩三張合法的珊瑚漁業執照,即將在2008年底全數到期失效,而農委會卻在此時「就地合法」96艘非法採捕珊瑚漁船,此舉將造成台灣海洋資源全面性、不可恢復的破壞。我們要求農委會應:理由說明如下:台灣將成珊瑚墳場,海洋生態面臨空前浩劫經過多年的推廣,對於淺海珊瑚(生長在水深50米以內)的生態保育已經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但生活在水深超過50米以上的深海珊瑚,由於沒有相關研究,學術界對其生態系了解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