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實「紅色警戒」日減半 環署擬放寬天然氣發電限制
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時承諾,要在四年內讓空污「紅色警戒」日減半,近日環署發出公告草案,將以天然氣電廠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提高天然氣供應的彈性。為了解決10月至3月的空污問題,今年台中市府開始在空污嚴重時協調台中火力發電廠降載,其他地區也打算陸續效法,環署則進一步鼓勵在空污季節以天然氣機組作基載,減少燃煤電廠運作。因此提出「公私場所電力設施採行低污染性氣體燃料發電或供應低污染性氣體燃料之接收設施取得許可者,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也就是說,只要事先提出申請,天然氣發電廠將可以滿載發電,不再受操作許可證的限制。包括採用天然氣等低污染性氣體燃料發電的設施與接收站,都可依法申請。目前國內有十多家天然氣電廠。環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解釋,此草案的依據是《空污法》第78條 「公私場所從事下列行為前,已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審查核可者,免依本法處罰:一、消防演練。二、為緊急防止傳染病擴散而燃燒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