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設開發案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 政院拍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草案
科技造水解產業的渴,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行為都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不再侷限所在地區。台灣前兩年經歷百年大旱,可見在氣候變遷衝擊之下,傳統水源供水穩定度備受挑戰,政府便打算開發再生水,作為水源替代方案之一,並確立天然水資源民生及農用優先原則,蓬勃成長的產業用水需求,則以科技造水——海淡水及再生水因應。再生水擴大利用 不再侷限水源短缺地區為了增進水資源循環利用,水利署今年初預告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今日通過行政院院會,將送立法院審查。水利署長賴建信在行政院記者會表示,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希望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行為,都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不限定在什麼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