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鏡日本 北市擬二年內立法管制「振動」公害
施工、捷運或鐵路經過、夜店、健身中心及演唱會等都會引發振動,我國每年振動申訴約200件,卻無「法」可管。鑒於日本《環境振動規制法》施行至今已有40年經驗,台北環保局日前邀東京都環境局來台,分享日本振動管制法規與執行實務。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希望台北在二年內建立防振的規範跟自治條例。不過,他也指出事後的管制或結構改良並不容易,未來應走向防制的概念,在工程設計之初就納入防振管理。日本振動管制三大類:工廠、營造、交通 國內目前沒有振動的管制法規,劉銘龍表示,台北因為捷運與交通工程的發展,長久以來都有這方面的需求。他希望台北在二年內建立防振的規範跟自治條例,做為六都的參考。國際間有制定振動管理法規的國家非常少,日本《振動規制法》於1976年制定,主要是針對工廠、營造、與道路交通所引起的振動。東京都環境局環境改善部大氣保全課課長竹永裕二來台說明日本法規內容與管制的實務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