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環保署遵循民意 不再放寬空氣清淨法管制
美國布希政府原本打算修改空氣清淨法兩項條款,允許發電廠等污染製造者增加煙霧和塵灰污染,不過,目前他們已決定中斷這項修法計畫。第一項條款關係到空氣清淨法案新污染源審查條例,原修法計畫將允許燃煤發電廠得以擴充機組以增加發電量,卻不需要加裝新的污染控制設備。第二項被廢止的修法計畫是針對國會通過的國家公園及荒野地區保護條款,一旦修法成功,將會削弱特殊空氣品質保護,讓業者更容易在國家公園附近興建燃煤發電廠、精鍊廠或工廠。這兩項修法計畫之前已面臨公共衛生和環境團體、州及地區性空氣品質管理機構與國會議員的反對。環保署官員曾嘗試在2009年1月20日歐巴馬宣誓上任總統前完成這兩項進行多年的議題。清淨空氣機構全國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ear Aire Agencies)執行長貝克(Bill Becker)表示:「環保署決定重新考慮這項有嚴重瑕疵的空污法規,是一個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