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實施溫室氣體申報法 7月1日上路
澳洲自2008年7月1日起,身為溫室氣體排放大戶的企業必須監測自家排放量,並且自2009年10月開始,就必須依規定向政府申報。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表示,這些規定都涵蓋在澳洲新的「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系統」﹝National Greenhouse and Energy Reporting System﹞,目的就是要監控導致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黃英賢說道,「在逐步建立起排放交易計畫的同時,『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系統』將是遏止全球暖化行動中重要的一環。」「排放交易系統是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計畫減少溫室氣體釋放量的關鍵所在。而且對家庭和企業而言,以最低成本來解決氣候變遷的問題,無非是最佳選擇。」 她表示,「將澳洲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以更精確且量化的方式呈現,將會讓此系統極具重要價值。同時這也是首次將澳洲各大企業的溫室氣體及能源資訊,以如此完整且可比較的方式公開給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