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換、移動污染源加嚴惹議 環保署滅火再次澄清
空污法修法三讀通過後,雖然環保署將其視為空污防制的新里程,未來還有120個子法將處理,不過涉及個人持有交通工具的移動污染源加嚴管制部分,卻引發民眾擔憂與焦慮。
強調抵換只在高屏地區,且有嚴格條件;有良好保養的四行程機車,並不會在加嚴管制後受到影響,對經濟弱勢者,也將有配套協助。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與空保處處長蔡鴻德27日上午再次舉行記者會,對總量管制的抵換、10年以上老車排放標準加嚴的部分再說明。
高屏抵換限時限量 雲嘉南中彰投大煙囪「指定削減」
詹順貴強調,抵換只限於空污總量管制區,也就是只有高屏地區,其他地區則會以對特定幾個電廠、鋼鐵業等排放大戶進行「指定削減」。取得3.33公噸的移動污染源減量,才能有1公噸的固定污染源排放,且工廠在購買移動污染源的排放額度之前有不少條件要符合,且有害空污物等有毒物質並不能納入抵換。環保署估計,真能進行空污抵換的工廠,恐怕約1%左右。
既存工廠要買抵換量之前,必須符合「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乾淨燃料」,達成了既有排放量削減,或是只差些微差距者,才有資格購買車輛的減量;新廠,則需符合「最低可達成排放率」。而購買的抵換也只限設籍於高屏地區的老車,企業必須自行向中古車商、車輛運輸公會等管道收購才可以抵換,已獲得政策補貼、屬環評承諾、自然淘汰者都不是企業可以拿來抵換的,當然也不可以故意買新車來淘汰。
「有毒的東西我不要!」只有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有機揮發物4種傳統污染物可以抵換,重金屬、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戴奧辛等其他有害的排放物都不能抵換,業者需自行想辦法減量排放。
高屏移動污染源的抵換也設定了有效期限與限量,只限10年,且可供抵換就是既有的的機車23萬輛,一二期柴油車1.6萬輛,當這些老車全數淘汰以後,企業就無法再收購老車的抵換了。
蔡鴻德補充,雲嘉南中彰投其他中南部縣市,將不會進行區域總量管制,因此台中火力電廠不可能如外界憂心的未來也能抵換。因為他們與高屏的狀況不同,空污來源很明確就是來自特定對象,例如電廠、鋼鐵業,前50名就佔掉了90%以上的空污排放,因此未來將會對個別提出指定削減的標準,無法達成者將遭處份甚至退場。
老車加嚴 二行程、柴油車首當其衝 四行程有保養不受影響
老舊高污染車輛加嚴管制標準,第一階段定調為「2020年時,14年柴油車、16年機車,要符合4期排放標準」,預計主要受影響為一、二期大型柴油車約7萬輛及二行程機車;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及四行程機車若有保養應不受影響。詹順貴坦言,除非有良好保養的可能過關,否則二行程機車將是最受影響的部分。
詹順貴表示,加嚴標準還經過草案預告、召開公聽協商會議等程序,完會正式實施,目前並非已經完全定案,至於未來是否還有第二期第三期,將會視空氣污染狀況,分階段、分期程來推動。
「我們不是坦克車碾過去什麼都不管。」詹順貴也表示,除了既有的淘汰補助外,環保署也設法提出更多的協助,例如柴油貨車的淘汰補助可能仍不夠車主買新車,環評署已經找銀行,由環保署擔保,提供優惠購車貸款;而機車過去的補助汰換主要集中換購電動車,但環保署將與中古車商合作,提供車齡約5到8年的合格四行程二手機車,協助經濟弱勢者購買。而古董車收藏者,可以以專案報備的方式,進行車聚、遊行等活動,仍可短期上路。
「信賴保護不是鐵板一塊」,面對民間有聲音質疑加嚴標準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認為買車時已經符合當時的法規標準,政府不能片面變更規定。詹順貴反駁說,根據憲法第23條、大法官釋憲「釋字第714號解釋協同意見書」,出於公共利益加嚴排放標準具有正當性。否則,若大工廠也主張信賴保護,那麼空污就無法管了。
在空品維護區的管制上,詹順貴表示目前盤點結果,全台各縣市大約會劃出115處空品維護區,多數屬於港區、工業區等車輛密集進出區域,但會因不同樣態做不一樣的進入管制,例如學校接送區,可能會從要求不能怠速開始管理,不見得會全面禁止進入。
上述政策說明亦可參考環保署提供的簡報 http://bit.ly/2tNTKAz 。
負責移動污染源科長累倒 公務員過勞問題受重視
為了協調空污法通過,及通過後緊接而來移動污染源的加嚴、縣市空品維護區劃設等,在準備回應修法後的爭議時,環保署空保處負責移動污染源管理的科長周禮中26日晚間加班時在座位上累倒。經送醫、裝葉克膜搶救後,目前已經恢復心跳,仍在一般加護病房。
蔡鴻德表示,這陣子為了空污法,空保處協商期間的確都在加班,上週六日也沒有休息,環保署這一年也已經從其他部門調了7個人進空保處支援。
詹順貴表示,未來會再重視大家的身體健康,先前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有同意增加空保處、中央與地方縣市環保稽查人力,需求已經呈報上去,若人力還是不足,環保署會再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