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被封殺 環評不是絆腳石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上路19年,近來廢除環評否決權聲浪四起,據環保署統計,19年來審查821件開發案,有83%通過或有條件通過,審查未通過比率僅7%,撤案、退件或移至地方續審案件占1成。曾任第6屆環評委員的元貞律師事務所律師詹順貴表示,我國環評制度自美國引進,考量當時環保法規不完備而由環保署成立環評委員會並賦予環評委員否決權,卻一路「走偏」,不僅環保團體抗議審查形同政策背書,開發單位也質疑審查程序過長、誤了經濟。詹順貴點出我國環評制度兩大問題,包括當政府端出重大經濟建設或民間重大投資時,環評委員把關功效絕對有限,及顧問公司「隱惡揚善」、「避重就輕」的調查方式,難以忠實呈現環境負載能力。「環評實在不應背負經濟發展絆腳石汙名。」詹順貴表示,開發業者咎由自取,端出不完整的環評結論,在社會監督下也愈來愈容易因行政訴訟遭撤銷,「停工不停產」糾紛油然而生,不但增加企業風險,社會成本也跟著陪葬。對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