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三期裁定停止執行 有保護到農民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裁定環保署2010年9月2日公告的「中科三期新環評結論」、國科會核發給中科管理局的開發許可停止執行。各界關注這個「停止執行」該如何執行?結果行政機關老神在在,兩三下就做出回應:廠商不受影響。跟第一次裁定時大小官員硬坳得汗流夾背,簡直不像是同一件事。去年7月30日第一次裁定中科三期「停止實施開發行為」(針對2006年6月30日通過的舊環評結論),行政體系上、下如臨大敵,行政院長甚至以「禍國殃民」形容這個裁定,國科會找到法務部背書硬是擠出一個「停工不停產」。結果這次連提起聲請的后里農民看完裁定文都有受騙的感覺。農民王婉盈直指,法院裁定停止執行的原因是「有暫時權利保護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是誰造成這個「暫時權利保護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當然是廠商。而法院雖然在主文中裁定國科會發給中科的開發許可停止執行,但又在接下來的裁定理由中回頭修正這個裁定,駁回中科三期內友達、旭能兩家公司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