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農地變更光電審查一覽 小面積累加破2000公頃 農委會提修法補破洞
2公頃以下的地面型小光電問題頻傳,有業者不辦理「農電共生」、而是將農地變更為非農地。近日更有光電侵入山坡地、石虎棲地,引發反彈。今(7)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做出重大宣示,將修法加嚴審查要點。以後,2公頃以下光電的農地變更案,如果周圍都是農地的、一律不允許變更。2公頃以上也要農委會出具同意文件才會放行。另一個潛在問題是2-30公頃農地變更為光電的申請。雖然目前尚無核准案件,但送入審查程序者已有69件、共1279公頃,是未來農地流失的一大隱憂。對此農委會也提出加嚴把關的要求。但在法規生效前,已送審的案件仍將依現行法規處理。地面光電面積愈小、程序愈簡化,弊端於是現形。依現行規定,30公頃以上農地變更要經內政部區委會審查,農委會可表達意見,但2-30公頃以下,只要在地方層級的區委會審查即可;而2公頃以下更只要縣市政府審查;660平方公尺以下更簡單,連土地變更都不用,申請容許使用就可以。這類30公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