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態永續與動物福利之辯 動團、原團針鋒相對
原住民狩獵議題近來備受關注。包含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在內等相關案件,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由最高法院主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釋憲結果還沒公佈,兩週後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提案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增訂允許「非營利自用」的狩獵行為,並在第19條禁用獵具條文增列排除條款,開放「原住民使用傳統獵具」。司法院於上月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聽取各方意見,釋憲結果預計於5月7日下午4時公布。在此之前,動團與原團各持立場,已有針鋒相對之勢。兩方同意狩獵應符合動物福利與環境保育 是否開放仍存歧見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為首的動物保護團體,首先發表聯合聲明反對,指修正案為「狩獵行為的過度擴張」,呼籲全面禁用鋼製吊索、獸鋏等獵具,不應針對特定族群開放;同時反對開放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行為,並質疑現行政府保育機關、學術單位人力是否足以因應各地原民部落狩獵自主管理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