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污法》20年來已整治八成污染場址 剩餘農地預計明年底清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簡稱土污法)上路20年,累積列管的8845處污染場址,其中污染農地面積達1185公頃,成為良田的傷痕,多年來已投入超過21億元的經費進行整治。環保署署長張子敬今(21日)出席《土污法》20周年特展表示,目前已有7039處場址解除列管,約有80%的污染場址完成整治,剩餘污染場址中,有1366處為農地,約206公頃,預計2021年底前可全數完成整治,其餘440處事業場址,亦將持續監督改善,「未來將加強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的建置,降低農地受到污染的風險」。《土污法》上路20週年 整治速度終於趕上污染情況台灣在1980年代開始經濟起飛,與此同時卻也陸續出現因工業發展,而帶來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案件,如台南中石化安順廠的戴奧辛污染、桃園高銀化工的鎘米事件、美國無線電E公司(RCA)地下水污染等案件。為防治污染狀況持續擴大,環保署研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並於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