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公投政策檢討定調 核能不重啟、不延役 轉型方向不變
因應2018年底三項能源公投過關,民進黨政府花了兩個月調整能源政策。今(31)日經濟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公投法定期限2年內,也就是2019年與2020年,每年減火力發電1%可以達成,也不再新建、擴建燃煤機組,《電業法》也已廢除第95條第1項。經濟部已符合3公投結果。爭議最大的核電部分,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核二、核三延役有四大困難,核四重啟有七大困難,評估結果並不可行。他也坦承第3年(2021年)起做不到年減火電1%。主因是用電還在增加,如果火電還要再減1%,恐面臨有機組但不能發電的缺電窘況。經濟部的正式聲明也指出,政府目前正按照既定的能源轉型方向進行,轉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希望各部會、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支持。達成公投三要求 但第三年會「被缺電」3項能源公投包括,第7案要求降低火力發電量,平均每年至少1%。第8案要求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電廠或機組。第16案要求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