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嘉玲、戴興盛、謝慧霆/國際視角看農電(四):德國以健全法制架構保障農業和農民核心位置
歐盟《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RED)是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架構。2023年最新修訂的RED III版本要求成員國逐步提高再生能源生產比重,至2030年達到能源總消費占比的45%[1]。該指令亦鼓勵成員國通過空間規劃措施,支持再生能源與其他用途整合的多重土地利用,從而促進協同效益,農電就是其中之一。促進再生能源、農業和其他永續發展目標的雙贏解決方案,以實現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的氣候中和目標。歐盟發展的「太陽能策略」(Solar Energy Strategy)目標2030年實現600GW的光電裝置容量,預估約50%的容量將以地面型系統部署於農業利用區域(Utilised Agricultural Area,UAA),目前歐盟大型地面型光電裝置約有92GW,使用約10萬公頃土地。該策略明確將農電列為創新光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