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勿違法追加核四機組預算
針對核四違法擴大機組追加預算,行政院交付蔡英文副院長及財經小組處理,我們提醒蔡英文副院長莫再重蹈「中科」關說環評覆轍,聽信經濟部及財經小組(何政務委員召集)之「錯誤」訊息,違法通過核四追加預算。 核四擴大機組未做環評,監察院曾提出三次糾正:(1)1995年9月被監察院糾正,監察院對「原委會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同意,擅自核准台電將機組容量從100萬瓩擴大到130萬瓩」,通過對行政院、經濟部及原委會等七個單位的糾正案;1996年11月原委會承認100萬瓩與130萬瓩屬不同級;(2) 1999年4月監察院對原委會辦理台灣電力公司核能四廠建廠執照前未處理機組變更擴大之環評影響,審核程序不當環保署環評監督不當提出糾正;(3) 1999年5月監察院對原委會環保署核四擴大機組遲未處理,提出再糾正。經濟部三次遭監察院糾正至今未提出合法說明,故其所編列任何擴大機組之預算都是「違法」,立法院應退回,否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