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府通過「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 不管生煤管碳排
台中市有全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空污問題備受關注。台中市政府2日在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草案,過去以生煤作為燃料或原料的電力業及鋼鐵業,在新的自治條例中,將不再以生煤量作為規範,而是規範業者應依生煤使用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提出一定比例的碳捕集或是減碳、固碳措施。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宏益表示,制定條例是為了引導企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CSR),期望透過條例制定,逐步落實淨零排放目標。管制生煤牴觸中央法規 台中市另提空污自治條例台中市府於2016年通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因牴觸中央法規,遭行政院函告無效。台中市政府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提起行政訴訟並無救濟功能,應該以釋憲為救濟途徑,於今年3月份駁回台中市府的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