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滴水至少用兩次 再生水發展條例初審過關
年初台灣面臨大旱、蘇迪勒颱風則引發原水濁度飆升。如何提高水資源運用效率,讓一滴水不只是一滴水?立院經濟委員會26日審查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草案」,讓回收水得到妥善運用,將再利用作為替代水源。而據自由時報報導,草案中另一亮點,則規定若在水源供應短缺地區進行開發、變更,應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避免工業開發與民生、農業爭水。未來新廠設置也將以「增廠不新增自來水使用」為前提,強制工業大戶自行使用回收水,減少工業耗水。污水處理再利用 有法可循今年抗旱期間,政府提出「智慧水管理方案」,要求工業用水回收率由現行69%提高至80%;民國120年再生水利用量由現行每日42萬噸提高至每日132萬噸。然而,現行水利法、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均未規範使用下水道系統放流水、取得及再生水之供水;加上再生水產水成本仍高於自來水水價,政府、民間皆無從開發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