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延全中國的病毒性肺炎疫情,再次激發了要求徹底禁食野生動物的呼聲。

2020,中國人度過了一個不尋常的春節。春節前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肆虐全國,迄今(截至13日)已感染超過5萬人,死亡人數破千,並仍不斷上升。
由於早期多個病例都與緊鄰武漢漢口火車站的華南海鮮市場相關,這裡的野生動物交易引發關注。儘管也有研究認為,華南海鮮市場或許並非病毒源頭,但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呼聲高漲。國家林草局等3部委於1月26日發佈公告,宣布全國疫情解除之前,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這也被稱為是「最嚴厲的野生動物管控措施」。
病毒背後的野味
在這一背景下,除了催生盜捕盜獵野生動物之外,一些「野味」動物早已實現了規模化繁殖並擁有了相對成熟的銷售鏈。中央電視台的「致富經」欄目就不止一次推廣過竹鼠繁殖致富,最近的一期是在2019年6月。節目稱「網紅竹鼠」一斤可以賣到80元,節目中的繁殖大戶一年可以賺取1,000萬。
「大象公會」作者吳餘撰文指出,中國法律中關於「野生動物」的概念模糊,把所有不屬於傳統家禽和牲畜的動物全部歸為野生動物,即便是像竹鼠一樣已經實現成熟的人工繁殖的品種。因疫情而禁絕「野生動物」,將傷害合法繁殖戶的利益,而且「很難證明這些人工飼養環境下的素食動物,比已經帶來豬流感和禽流感的豬和家禽更危險。」
但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委員周海翔告訴中外對話,市面上流通的大多數野生動物都是非法渠道獲取而來。他也對「正規」人工繁殖的種源提出了質疑:「即便繁殖過程合規,那一開始的種源哪裡來的呢?既然是野生馴化的,種源是否有可能依舊是從野外捕獲而來?這個過程同樣是有(感染)風險的。」

「合理利用」
周海翔則認為,野味交易背後有巨大的商業價值,「但這樣的商業鏈上具有潛在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憂。」而正是目前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給野生動物的大規模商業化利用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SARS的前車之鑑並沒能剎住食用具有「山野風情」的動物之風。野味消費在2003年的疫情過去不到一年時間就捲土重來,而且在廣東地區演變成了「高端消費」項目。政策制定者也開始在市場需求與野生動物管理之間尋求平衡。當年8月,當時的國家林業局就發布了一項通知,包括果子狸在內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列入了「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並明確了「馴養繁殖資格」、「限額管理」、「統一標記」等制度,意在規範,而非禁絕。
這是首批被官方承認可以進行商業利用的野生動物,對野生動物「合理利用」的相關產業也開始以合法身份發展。繁殖場在獲取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這3個證件後,理論上就可以從事相關經營活動了。
「合理利用是野保法的方向性錯誤。」周海翔說道。他指出,儘管野生動物產業市場已發展數十年,甚至為某些省市每年帶來幾十億的收入,但這樣的保護方式並不有益於生態平衡和公共健康安全。
修法轉機
周海翔認為,出於公共衛生安全考慮,應當對所有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與交易進行「一刀切」地禁止。他認為雖然必然導致一些以往法規認可的人工馴養繁殖場所蒙受損失,「這是矯枉過正,但也是必要之舉」。
「由於進行市場監管的是工商部門人員,本身並不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無法鑑別盜獵動物和馴養繁殖動物。這使得違法盜獵經營者依舊存在違法空間。」周海翔說道。
以呂植帶頭提出的建議則包含更多迴旋餘地。她認為,在對野生動物的各種利用方式中,食用是公共健康風險最大、最直接的一種,也是不必要的奢侈消費。因此建議將野保法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範圍從「重點保護物種」擴大至一切野生動物,杜絕吃野味現象。
但她同時提出,可以將那些馴養繁殖技術成熟且已經適應人工環境的動物劃出「野生動物」的名單,作為「特種繁殖動物」採取類似於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進行規範。呂植和周海翔均認為,劃分野生動物和人工繁殖物種,在於動物是否能夠在人工條件下良好存活、繁殖和疫病管理。
從事竹鼠人工繁殖20餘年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研究所高級畜牧師劉克俊認為,「圈養的竹鼠主要吃竹子、甘蔗、像草桔稈、木薯稈等粗料。繁殖過程很衛生⋯⋯專家(鐘南山)這次提到的是野生竹鼠,圈養的應該不存在問題。」
「隨著消費者意識的改變,可以預見野味食用的市場會越來越小。」呂植認為,設立「特種繁殖」類別並逐步減少許可證的發放,可以給此類繁殖戶轉型時間,減小損失。
2003年SARS疫情過後不久,就有22名院士聯名呼籲大修《野生動物保護法》,抑制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相比之下,呂植對這次成功修訂充滿信心,「現在不僅是輿論有呼聲,各級部門都很積極。改是要改,具體怎麼改還要看立法過程中的討論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