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磁波環境建議值不是安全標準 請NCC停止誤用
電磁輻射危害民眾身心健康,不僅是國際共識,2006至2008年間,光是台灣便有超過250起的基地台陳情事件,顯見國人對此議題的關心與重視。而立法院內亦關注此問題的重要性,遂有丁守中委員、張顯耀委員於交通委員會提案,修正《電信法》相關條文,並責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召開公聽會,廣邀民意。理應站在平衡國人利益與產業發展立場的NCC,卻於2008年4月29日召開公聽會後,日前在交通委員會提出一份本會認為完全「失衡」的評估報告。除了幾乎以產業發展為原則評估兩位委員之提案,更依舊採用不考慮人體生物性影響之環境建議值,袒護業者,推諉監督之責!以下就本會立場,針對NCC所提之評估報告作四點說明:環境建議值並非安全標準報告書第31頁表示,「系統監測未必能消除民眾疑慮,且與基地臺架設安全性問題難有實質關聯…較為可行且負責任之方式,係僅就環境中某一空間點,於當民眾對電磁波強度有疑慮時,針對其進行量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