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地工廠2.0 經濟部預告三子法:特定工廠登記、檢舉獎勵、低污染認定
《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條文,規定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二年內可申請不合法但免受罰的「特定工廠登記」,而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未登記工廠,中高污染的需輔導轉型,低污染的可一併進入「特定工廠登記」程序,盼兩年內完成納管。不過,魔鬼藏在細節裡,誰能做出低污染認定?特定工廠又該如何登記?經濟部於本月15日公告相關子法,分別為「低污染認定基準草案」、「檢舉未登記工廠獎勵辦法草案」、「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草案」,民眾在2020年3月16日前可上網表達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