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豬跳火圈當戶外教學? 學者籲: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
豬隻跳火圈、鸚鵡開車、猴子騎獨輪車……,此類「動物表演」普遍存在於全台各遊樂場所;學者擔心,在《環境教育法》實施後,會有業者以名目此招攬校外教學,實為不良的生命教育示範,呼籲即將訂定的環教場域認證標準,排除此類場所。環保署官員允諾納入考量;但面對民間質疑此類表演涉及「虐待」,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則不願正面回應。動保團體、立法委員丁守中、環境教育與動物行為學者昨(6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已經上路的環境教育場域認證,尊重生命,排除動物表演及違反動物福利的動物展示場所。跳火圈非虐待? 農委會:各國民情不同成群的豬隻被迫穿越一個又一個的火圈,野生鸚鵡要開車……動保團體現場播放其側錄影像,指形況已普遍存在於全台各主題樂園、遊樂場;《動物保護法》第5、6條已明訂飼主責任,「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可處15,000-75,000元罰鍰。但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