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大建設條例 架空國土計畫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東部區域發展條例等四大條例架空現有國土計畫及管制體制,包括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便用管制規則、土地徵收體制 (包括平均地權條例53、55-2)、國有財產體制 (國有財產法28條)、國土保育體制 (森林法)。這四個條例明白宣示,政府已逐漸喪失統治的正當性。徐世榮指出,土地不只是經濟商品、更是政治商品,已經變成政府、地方派系及建商財團利益交換、累積財富的工具。透過土地管制規則,政府用公權力,讓財團炒作土地、獲取暴利。所謂「發展條例」只是剝削人民的工具。發展條例誰得到好處?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說,如此規避法律,國家的治理就會出問題,政府做莊把人民的財產過渡到財團手中。而這四個條例只是開始,未來更多類似的條例會跑出來,這是債留子孫,誰得到好處?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之前東部已發生花蓮七星潭、杉原美麗灣海岸違法個案,台東還有三仙台、都蘭灣等七、八個大型觀光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