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墾丁悠活不需二階環評嚴審 屏縣府被批護航到底
悠活渡假村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違法經營14年,屏東縣政府補做環評,於今年1月1日獲得「有條件通過」的決議。為確認審查意見,屏東縣政府昨(8日)召開環評會議,修正「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說明書」結論後,確認審查判斷所需資訊已足夠,且無破壞環境之虞,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綠黨中評委林子凌在臉書上批評,屏東縣政府為惡行罄竹難書的悠活護航到底,在業者未提出申請之下,竟由環評主管機關主動提案修正環評結論,是環評史上第一例!對於結論,自由報引述出席會議的屏東縣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說法,認為「太扯了!令人無法接受」。他質疑縣府為業者護航,召開會議是擔心原來通過的環評結論,在環團提出行政救濟後,會被判決撤銷,才預先自行修改結論文字,以免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