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塑六輕氯乙烯廠 鹽酸爐單爐改雙爐 變更內容通過審查
環保署今(17日)審查台塑六輕VCM廠氯乙烯單體(Vinyl Chloride Monomer)環差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結論修正後通過。這次變更內容主要是將原環評書中VCM廠內的兩台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修改為「彈性同時超作」,台塑表示此為製程精進,並無影響處理量及空污排放。環委並要求承諾,修改後總處理量仍為每小時2.5公噸以內,年處理量不得超過1萬7300公噸,並須修正環評書件中錯誤的熱平衡圖。位於雲林麥寮六輕內的台塑VCM廠於1999年投入營運,每年最大產能有80萬公噸的氯乙烯及120萬公升的二氯乙(EDC),可作為PVC之原料,製程會產生副產物鹽酸,因此設有兩台鹽酸爐A和B,於六輕三期擴建環差中敘明「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意即每次只能啟用一台鹽酸爐;但台塑公司申請變更為「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彈性同時操作」,開發單位認為變更後兩台鹽酸爐可同時運行,有助於精進製程,減少空污排放及熱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