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揚掩埋場涉環評書造假 台南高等法院第二次開庭
前言: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90年通過環評後爆發環評書多處造假,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官於95年起訴。法院審理時,被告雖坦承部分環評內容錯誤,但強調是「誤值」,台南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決被告無罪。但環保團體認為永揚公司偽造環評書事證明確,不服向台南高等法院提起上訴。6月2日台南高等法院舉行第一次程序庭。12月15日舉行第2次程序庭,主要是確認證據。預計明年(2010)2月2日再舉行第三次程序庭。 東山自救會委託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代表出庭,她向法院提出永揚公司新違法證據。法官最後裁示,一、有關永揚涉及偽造民調部份,將再傳證人。二、偽造既成道路部分將再查證。三、地下水流向將再請教專家。環保團體提出新事證如下:一、推論地下水疑已汙染並擴散到場址外依環保署土基會98年調查,包括永揚場址監測井、場外環保團體所設3井,都已測出汙染異常數值,導電度異常高於農業灌溉用水標準。硬度、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