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果法院首例 12年殺害500多頭大象 盜獵者將蹲30年苦牢
剛果共和國刑事法院以殺害國家公園巡守員未遂、販賣盜獵來的象牙、持有武器等多項罪名,判處知名盜獵者和象牙走私者吉拉德(Mobanza Mobembo Gérard)30年徒刑,且必須支付3800萬中非法郎(約台幣199萬元)給受傷的巡守員。這是剛果共和國的野生動植走私者首次在刑事法院被定罪。吉拉德帶領集團 在國家公園殺死500多頭大象根據調查,人稱蓋瓦尼歐(Guyvanho)的吉拉德帶領一個約25人的盜獵集團。自2008年至今,他們在諾娃貝爾多基國家公園(Nouabalé-Ndoki National Park)一帶殺死了500多頭大象。該公園成立於1993年,位於剛果北部省份,周圍是非洲森林象和稀有大型猿類的棲地,包括西部低地大猩猩和東部黑猩猩。剛果民主共和國籍的蓋瓦尼歐於2008年前後來到剛果共和國北部。2018年初,他和其他幾名集團成員殺死了11頭大象,被諾娃貝爾多基國家公園巡守員逮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