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邁向新電業法系列報導
※2017.1.11更新:這次的電業法修正案已經於2017年1月1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為什麼談《電業法》修正案?
《電業法》制定於1965年,1995年開始推動電業自由化,21年來立院審議六次,都無疾而終。
2016年,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電業法》修法刻不容緩,須在立法院本會期讓綠電自由化。而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即在10月20日拍板定案,即將送立法院審查。
修法,對人民的影響是...?
電力,是現代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此次修法,將影響電價、電力供應、電業市場結構,可說是年度影響民生最重要的法案之一。
此外,電力來自核能、燃煤、天然氣、水力、太陽、風力等,每一項都會影響環境,你希望使用什麼樣的電力?這也與修法有關。
修法的內容、重點是什麼?
簡單來說,此次修法重點是「開放電業市場」,也可說是「電業自由化」。以往只有台電獨家經營發電、輸配電、售電。《電業法》修正後,將允許其他業者加入發電與售電。
但輸配電(電網)部分,則維持不開放,仍是國營獨佔。
修法有何好處?
理論上,開放市場會引入更多發電業與售電業,不僅電力供應來源變多,且互相競爭之下,業者提高服務品質與經營效率,民眾將得到更便宜的價格與更好的服務。
舉例來說,以前國道交通只有國光客運一家,但現在有許多客運業者,提供了更多路線選擇,以及不同品質的服務。
修法有何壞處?
雖然修法的大方向獲得認同,實際上,能不能達到成效?這與制度與法規的設計有關。尤其2001年加州電業自由化失敗,反而導致嚴重的電力短缺及電價飆漲,許多國家因此對電業自由化卻步。
現在的爭議點?
《電業法》修法涉及開放市場,如何引導市場維持合理電價與穩定供電,需要一套新的管制機制。因此電業管制機制是否能發揮效用?過度管制會不會阻撓投資者?是否會導致電價飆漲跟供電不穩?會不會因此變成大財團壟斷電業的局面?而台電也擔心政府設下不公平競爭規則,利益給財團,卻讓台電背負穩定供電的責任。這些都是關注焦點。
現在大家在談的「二階段修法」,那是什麼?
因為各界對電業法修正還有不少疑慮,行政院為了加速通過修法,決定改採「二階段修法」,將較有爭議的部分留待以後再修法。
第一階段修法將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跟售電業,限制很少,可直接賣電給用戶。傳統發電業(燃煤、燃氣等)雖然也開放民間設立,但限制較多,且只能賣電給台電。台電也會在第一階段切割成兩家子公司。
這些工作預計以六至九年時間來完成,等制度配套完善後,才進行第二階段修法。
《電業法》修正有助「能源轉型」嗎?開放後燃煤電廠會不會變更多?
為了達到非核家園,並減少燃煤發電造成的空污與二氧化碳排放,這次的修法特別訂下「電力排碳係數」的限制,希望藉此導向低碳的清潔能源。
所謂電力排碳係數,是指電力生產過程中,每單位發電量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2015年國家電力排放係數是每度電排放0.528公斤的二氧化碳。其中燃煤發電的電力排放係數最高(每度電約0.8~0.9公斤),而再生能源近乎是0,若未來要達到非核、又要符合排碳量規定,勢必要增加更多燃氣機組與再生能源。
想關心修法的好公民,可以如何參與?
這部法案影響如此重大,民間呼籲應多開公聽會、說明會,並提出完整評估,讓民眾充份參與討論。在官方辦理相關會議之前,身為關心台灣社會能源的好公民,可以如何關注這件事呢?
首先,您可以關注本報系列報導;其次,關注能源局《電業法》修正專區,隨時關注最新進展。
而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建議,《電業法》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民眾可以去影響選區立委,把自己的期望和需求,盡可能讓立委知道。
但在此之前,希望民眾多關心不同意見,畢竟爭議這麼大,不是贊成或反對可以簡化的,有些看似站在社會公益的言論,其實背後欠缺論據,唯有多方了解,才能區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