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港

  • 和平港用重金屬底泥「養灘」 宜縣府:形同海拋壞生態

    和平港用重金屬底泥「養灘」 宜縣府:形同海拋壞生態

    由於花蓮和平工業專用港以清淤底泥養灘,2013年環署發現底泥重金屬濃度已超出《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下限值,因此要求和平港提出因應對策。6日,第283次環評大會通過讓和平港「碼頭疏濬底泥不做養灘料源,但航道疏浚底泥仍可」的對策,並要求加強監測;但宜蘭縣政府及蘇澳區漁會對此作法相當不滿,直批「養灘就是海拋」,指和平港10年來養灘了近400萬噸底泥,覆蓋了海底的珊瑚、石頭,衝擊當地生態和漁業。污染在地方  宜縣卻無權管宜蘭縣環保局局長陳登欽更強調,和平港的底泥與和平火力發電廠的溫排水都北漂影響宜蘭,但依現行法規宜蘭縣府卻無權管轄,因此他們只能一次一次的來環保署參與環評,要求還宜蘭縣一個公道。環署督察總隊2013年審查和平港「清淤底泥用於養灘」對環境影響的調查報告後,發現養灘底泥重金屬超出「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的下限值,因此要求和平港提出因應對策。和平港所提出的

  • 花蓮和平港養灘 環評補件再審

    花蓮和平港養灘 環評補件再審

    花蓮和平港因底泥養灘含重金屬,影響宜蘭漁民生計引發不滿。環保署17日審查其因應對策,環評主席要求和平港公司補充資料並提出具體因應措施後,12月底前再審。與會的蘇澳區漁會代表指出,和平港公司過去僅針對「回饋金分配方式」進行溝通,但漁民真正在意的是對漁業的傷害,希望未來能進一步討論如何改善漁業環境及相關補償措施。與會的宜蘭縣環保局表示,8月曾派員潛進海裡發現,海底的珊瑚、石頭都被大量泥沙覆蓋,推測是和平港養灘造成,將影響宜蘭漁場及生態,認為和平港公司應有更積極的作為。環評主席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養灘必要性,以及養灘料原標準、河口輸沙和養灘效益,並提出底泥超出上限範圍時的具體因應措施,經討論後決議12月底前補件再審。

  • 驚見秘雕魚 和平港疑遭污泥入侵

    驚見秘雕魚 和平港疑遭污泥入侵

    花蓮縣和平工業區專用港海域,前天出現腹部長滿不明腫瘤的噁心「秘雕魚」,花蓮區漁會獲報後昨清晨前往突擊疑遭污染的海灘,懷疑是以「淤泥」養灘造成,除向和平港公司表達強烈抗議外,並已向花蓮縣環保局提出檢舉,並強調在釐清魚類、海域、污泥等疑慮之前應停工,否則將圍港抗爭。環保局長賴鴻銘說,養灘是否造成污染,已交由政風單位清查,日前已會同港公司進行採樣化驗,近日內會再針對漁會的疑慮,由水污科再度前往採樣並送環保署化驗,若有污染事實,將會把結論送往治安單位調查,環保局的立場和漁民站在一起,並針對和平港外海域近10年來捕不到魚的現象進行調查。和平港公司則表示,所有養灘的砂石、淤泥均由港內挖出,11月25日已會同花蓮縣環保局採樣,12月7日化驗結果出爐,包括砷、汞、鎘、鉻、銅、鎳、鉛、鋅等重金屬均合格,數據會說話,花蓮區漁會可能是誤會了;至於淤泥為何要挖洞掩埋,主要是淤泥是流質,為避免流入海中,造成水域混濁

  • 和平水泥專業區開發案

    和平水泥專業區開發案

    一、目前的開發狀況與當初規劃的完全不同,以前所規劃的只提到1200萬噸的水泥產量,並沒有包含660萬千瓦的火力發電廠(台泥規劃的只有132萬千瓦)。現在突然冒出如此高的發電量,對當地的衝擊是完全不同,所以整個工業區的開發,應該重新進行環評。二、衝擊的還不只是當地的人文、生態,還會影響到南湖大山、清水山所有台灣特有種動植物(南湖圈谷也即將受到威脅),所以要求經濟部必須重新思考和平水泥專業區設立的問題。三、台灣水泥每人每年使用量將近1000公斤、日本約350公斤、美國300公斤、歐洲約536公斤,台灣水泥使用量太高,所以不能漫無節制的消耗我們的資源,水泥使用總量管制的概念應該建立。四、目前台灣水泥使用總量的預測,竟包含了東南亞的需求量約3200萬公噸,官方說法所說的水泥是內需型的產業,完全不同。所以如此大的生產量基本上是圖利台泥,因為和平水泥專業區基本上只有台灣水泥公司在此地設廠;而且昨天聽說

  • 和平港給我們的啟示

    和平港給我們的啟示

    如果最近有機會駕車行經蘇花公路,或者搭一趟火車從宜蘭到花蓮,你會發現沿路與天相連的碧藍,在和平溪的出海口成了濁黃一片。觸目所及是工廠、鋼筋、水泥塊、堆積的砂石,砂石車和怪手在一旁轟隆隆的工作著。這是和平水泥專業區的現狀。台灣水泥公司在六月底的股東大會中,已經宣佈和平港將於七月峻工、於十月正式啟用。位於和平溪口的水泥專業,還有水泥廠、火力發電廠的工程,如火如荼地展開著。和平港一系列的爭端,暴露了台灣施行環境影響評估的缺失。......眼前的問題在於,港工程興建的影響範圍,遠大於6年前環境影響評估中的劃定。當漁民同和平港公司表達抗議時,和平港公司表示影響範圍已劃定、承諾事項也一一實行中,並無不法。雙方各持已見、並無共識。環評是以現有的少數已知、推斷未來的事。環評包含了不確定性,「測不準」也是可想而知。制度若是僵死,面對已不合宜的評估,如何將開發行為限制在環境承載的範圍內?解決程序衝突必須先在優

  •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二-關係衝突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二-關係衝突

    溝通是增進了解、發展共識、消除彼此誤會、尋求解決衝突模式的最好方法;相反的,溝通不良或沒有溝通時,立場可能被醜化、被誤解,誤會不得消弭,甚而開發行為因嚴重衝突事件而中斷。一般形成溝通不良的狀況有幾個原因:一、利益團體位於不同結構位階。因為結構位階不同、具有的權力不同,某一方可能認為並無溝通的必要。許多引起抗爭聲浪不斷的開發事件,如興核能四廠、建美濃水庫,都是主管機關夾帶高階的政治資源,乎視與地方、民意溝通的必要性,加劇衝突事件的強度。二、缺乏良善溝通管道。如,海峽二岸政府均視民間的辜汪會談為二方的溝通管道,進行政治協商或談判。三、缺乏良善溝通的手段。若溝通的過程中,充滿對對手情緒化的攻擊、挑釁,雖然能暫時消心頭恨,卻無益於衝突的化解。《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通過後,必須在當地舉行公開說明會,說明開發活動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承諾事件;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送審前,必須在當地舉行公

  •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四-利益衝突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四-利益衝突

    當某一事件發生時,在利益團體間產生感覺上的或實際上的競爭,表示在實質上共同利益或興趣的差異,因而產生的衝突,就屬於利益衝突。開發和平港,施工過程必然造成環境落塵增加、海水濁度增加,動物棲地破碎化及全遭破壞、海洋生態及漁業活動之衝擊是必然的,這就屬實質可見的利益衝突。利益衝突可藉由彼此降低興趣門閥值(threshold)來取得共識。若希望對環境不造成任何影響,只有施行替代方案之零方案,也就是終止開發行為。在海洋環境的部份,可以陸上棄土取代不穩定的養灘計劃、以及海拋計劃,但因而陸運造成的交通問題、沿線居民安全問題、落塵污染面積擴大等問題,則要另外考慮評估以及良好的配套措施;更退而求其次,是改變海拋地點、及方法,以期能盡可能減少海拋土石污染水域的程度及範圍。至於陸上棲地破壞,保留綠帶或保留區是普遍的方法,利益團體間經常在最少寬度或最小面積的標準間來回取捨,以求不同利益或興趣的平衡點。目前僅740

  •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三-價值判斷衝突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三-價值判斷衝突

    當利益團體的立場,建構在具排外性的價值觀時,就會造成本質上的衝突。價值判斷衝突是所有衝突類型中,最難達成共識的部份。因為,價值觀是意識型態的具體表現,而意識型態的形成,累積於特定歷史時刻下社會結構的影響,這些影響則源於團體在社會中擁有的能力與特權程度。因為是過去的累積,推翻舊有的意識型態或價值觀,等於是對過去的否定,因此改變團體或個人的價值觀是件極不容易的事。而進行政策決議、規劃設計時,根深蒂固、難以更改的價值觀經常地出現,就形成衝突。在和平港開發案中,開發與否、或開發單位的施工方法選擇,最大的考慮因子即「經濟」因子,也就是「最省錢的方案就是最佳方案」。雖然在環境影響評估法,已明文規定開發行為的評估項目,應就物理及化學類(物化環境)、生態類(生化環境)、景觀類及遊憩類、社會經濟類、文化類,共五類分別進行。但對於開發行為引起的生態影響或社經文化影響,並不能用貨幣單位量計,亦即開發單位的成本效

  •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一程序衝突

    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一程序衝突

    因為司法權、法律解釋、監測標準、執行過程或紛爭處理程序尚未統一,所形成的即程序未定的衝突。面臨此類衝突,調停過程往往需要退出原來衝突的主體,往前處理程序上的問題。但立法或建立行事規範往往曠日費時,因此也常讓人感到無力的。和平港開發的環評報告書審查中,評審委員提出疑惑或建議;但開發單位利用程序上的優勢,解釋這些項目包含在劃規和平水泥工業區、或和平溪治理計劃的範圍中,早已通過審核,故不予回應。因和平港的開發只是和平工業區的一個附加計劃,從工業區位的劃定起涉及時程長,不同階段邀聘不同學者擔任環評委員,而學者間對影響範圍、程度往往有不相異的看法。對於審核結果已然通過,後階段聘任的審查委員只能以提出意見、並要求要開發單位將其意見條列。在和平港開發行為中,引起最大爭議的部份,即對海洋生態或漁業的影響程度。關於這個部份,團體間各說各話而引發衝突。最大的原因在於:現行法令中,限制開發的細項規定並不明確。我

  • 和平港衝突不斷的根源為何?

    和平港衝突不斷的根源為何?

    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從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至今,為時6年,卻一波三折。除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地方主管機關、或環保團體對此案有諸多疑點或建議;養灘工程計劃書審查中,各單位也提出相當多的疑慮及建議;報章雜誌或學者、研究單位的評論;甚至花蓮地區漁民直接走上街頭的抗爭活動,都是衝突的行為的表現。和平港公司原預定於89年初完成啟用和平港,以配合預定於88年6月開始營運的和平水泥專區,而今不僅建港進度落後,只達完成海堤工程部份,但在今年6月仍有崇德地區漁民持續地提出抗議聲浪。就社會發展而言,衝突的時程愈加長,耗費的人力、物力也愈多,社會成本花費也愈高。廣泛來說,因為社會上資源少而不足分配;以及社會地位及價值結構上的差異,不和諧甚至敵對的互動即產生衝突。和平港開發的一連串衝突乃至於抗爭事件,說明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的開發行為,已經促成二個或以上的相關聯主體(利益團體,stakeholders

  • 不和平的和平港:為何興建和平港?

    不和平的和平港:為何興建和平港?

    政府考量西部水泥礦權在八十六年屆滿,於民國七十三年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花蓮壽豐以北地區設置水泥專業區之可行性,最後並量化評估選定秀林鄉和平村為最佳地點。民國78年5月22日,行政院函經濟部、經濟部函省政府、省政府函花蓮縣政府,謂和平地區已編定為水泥專業區工業用地,並公告停止所有權之轉移,開始徵收和平地區土地,以配和政府水泥產業東移的政策。水泥產業東移政策引發的下一個議題,即如何「東泥西運」。民國82經濟部完成《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及管理辦法》,為和平水泥工業區內的唯一的開發單位-台灣水泥公司-提供低利優惠貸款,其中七成由開發基金與交通銀行提供,為台泥提供建港經費來源。民國83年3月,和平工業區專用港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有條件通過,審查結論中,對於港工程可能發生的災害、及棄土海拋對漁業的影響,要求提出應變及減輕對策,經事業主管機關,即經濟部工業局確認後始可核定。 和平港的第

  • 和平港開發對漁業衝擊協調會

    和平港開發對漁業衝擊協調會

    台灣,06-09-2000(ETF)-6月8日下午二時在花蓮縣秀林鄉崇德村辦公室,由花蓮縣政府主辦一場和平港開發對漁業影響的協調會。會中和平港公司、崇德漁民自救會、花蓮縣環保局、花蓮縣漁業局、經濟部工業局、以及花蓮區漁會等相關單位均派員參加,由花蓮縣環保局長擔任主席。 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79年即劃定花蓮和平地區為水泥專業區。因為交通及水泥運輸的考量,於83年提出興建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計劃,並於83年3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審查。而目前唯一進駐和平工業區的台灣水泥公司,在同年6月底,因未完成環評審查承諾事項即先行動工,造成激烈的產業、環保抗爭,並遭工業局勒令停工處份,限期內完成承諾及改善才得重新開工。 對於附近海域及漁業衝擊相關的承諾事項,主要包括:取消大量開發土方海拋計劃,兼施以養灘取代;由區漁會指示數量與地點放置人工魚礁;並依漁會指定時間拋放魚苗。目前和平港的工桯進度已超前,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