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環保金爐、改善離島空品可抵環評開發空污 環境部擬再研議
開發案排放空氣污染,可透過改善其他地方的空氣品質來交換,在環評上稱為「增量抵換」。環境部去(2023)年12月新增三種抵換來源:改善離島空品、增設環保金爐、汰換10年以上老舊機車,但遭環保團體批評無助空污減量。環境部長薛富盛旋即承諾召開北中南說明會,今(16)日北部首場說明會中,環團表示,新設大型環保金爐反而成為新的空污源,呼籲環境部取消。環境部大氣司回應,會再討論修訂做法。環團不滿未參與修訂 環境部長承諾北中南三場說明會釐清爭議開發案排放空氣污染,可透過改善其他地方的空氣品質來交換,在環評上稱為「增量抵換」,相關規範為環保署(今環境部)2009年訂定的「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簡稱抵換原則)。環境部大氣司說明,目前全台有20個園區開發案承諾增量抵換,每年抵換的空氣污染物總量為4365公噸。環境部去年12月修訂抵換原則,新增三項空污抵換來源:增設環保金爐、協助離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