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捷運A7徵地程序未完成 「預標售」人民財產
行政院推動機場捷運A7站區開發,以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蓋合宜住宅,27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審查此案,來了許多頭綁「捍衛家園」白布條的地主。給人民蓋合宜住宅,卻先讓另一批人流離失所,這種合宜住宅合宜嗎?而最令地主心寒的是,土地徵收程序都還沒完成,卻預先把土地「預標售」出去。政府如此罔顧人民的財產權,台灣教授協會林健次表示,「未徵收、預標售」適法性、正當性都有待商榷。然而,內政部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區段徵收後政府取得之可建築土地,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而且已在合宜住宅及產業專用區土地標售須知內都載明,未來如區段徵收無法辦理,預標售案將廢標,不致影響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不過這種說法還有法律爭議,因為第44條第1項第4款寫的是區段徵收後,而預標售則是走在區段徵收前。而即使附了廢標但書,也不能否定法的原意。排除媒體採訪 審查過關而雖然此案爭議性這麼大,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