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歷險記:從中科三期環評無效判決談起(二)
編按:接續前文,中科三期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案,本報今刊出環評制度探討系列專文第二篇,探討大部分環評在第一階段即有條件通過的原因。「大部分」所謂何來?文中主要引要「台灣青年環境智庫」於2008年4月23日召開記者會所發表的報告,其統計資料見於附註。上訴人在開發單位未提出健康風險評估之情形下,遽認對國民健康及安全無重大影響,毋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而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即構成未考慮相關因素,裁量濫用之違法。上訴人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依據不充足之資訊而作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結論,依上開說明,應認構成行政機關之判斷,係「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之違法。(2010年,最高行政法院,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