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建條例反民意而行 恐釀成更大災害
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草案)後,其中有關強制遷村、豁免適用環境法令、空白授權等條款,引起原住民、人權、社造與環保團體強烈抨擊。但政院未回應民意,昨(26)日提出的草案修正版,反而在原第12條強制遷村條款中,再增加「強制徵收原居地土地」文字,並在原14條增列「採砂石免申請」條款,撤守把關機制,替工程大開方便之門。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林淑雅表示,第12條增加強制徵收原居地土地的文字,意思就是,部落再也回不去原鄉。因為所有土地,包括已經由原住民取得所有權的保留地,或承租地,都將被強制徵收或終止契約。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抨擊,一週來包含人權、環保、勞工、原民等公民團體與災民強烈抗議,行政院非但不思檢討,未能體察民意與社會觀感,反而軟土深掘、得寸進尺,於26日協商時提出更荒謬的黑金貪腐條文,綠黨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