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頃小型露營場有條件合法化 學者:政府應當好國土最後的守門員
暑假出遊露營可得留意,根據政府盤點,全台露營場高達八成是違法設置,更有73%位於農牧及林業用地,是過去沒有露營法規,未經評估就開發的亂象。經過跨部會協調,內政部上月公告修訂,有條件開放1公頃以下位於農牧、林業用地的小型露營場申請合法化。不過學者批評,內政部身為土地最後的守門員,此舉形同放縱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且不要看露營帳篷比建築物輕巧,事實上,淋浴間、廁所、管理室等設施都是露營場所需,「有露營場就可能有污水排放問題」,有建物就應申請開發,否則只怕成為各憑本事的良心事業。修法放寬農牧、林業用地 1公頃小型露營場可合法化全國高達七成位於農牧和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因過去法規尚未納入「露營」為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僅有稍微相近的「休閒農業設施」,因此陷入定位未明、無法可管的窘境。2021年3月行政院指定觀光局為露營場地主責機關,經過跨部會協商,今年7月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簡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