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外來生物法》專法有效? 分析入侵種控制史 太田英利說分明
外來種防治在各國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同樣為島國的日本,即制定一套《外來生物法》。一經指定為特定外來生物後,禁止養殖、栽培、持有以及遷移,並予以驅除;不過,要名列特定外來種名單並非易事,常有緩不濟急的問題。雖指定外來生物的條件是境外移入,國內移動不在此列。此外,日本民間和台灣同樣普遍有佛教不殺生、眾生平等的觀念,對外來入侵種移除作法,也形成一定的溝通障礙。日本兩棲爬蟲類權威太田英利(Hidetoshi Ota)教授,受東華大學蛙類學者楊懿如教授之邀,曾於9月間來台參加外來種控制工作坊,他在席間回顧日本經驗時指出,外來種入侵不僅威脅生物多樣性,除了在原生物棲地上形成食物鏈競爭,也會污染原生動物基因。日本和台灣都是島國,許多生物是特有種,外來種入侵尤其影響特有種。造成外來種入侵的原因,可分為人為擴散與非人為擴散。入侵種:當可用變得無用人為擴散的例子,最具代表性的是1930年為了食用,從美國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