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
每年都減量,這方面的努力給予肯定。
對於核能發電的質疑,我們也希望有一正確的能源政策,能使此一數值趨近於0。
定義與說明:
藉由放射性廢棄物的管理,可避免輻射性危害之威脅。本部分由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減量率檢視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指標。國內放射性廢棄物之主要來源為核能發電所產生之廢棄物,其釋放出的輻射強度較背景輻射為高且達到法規限制。放射性廢棄物可以廣義的區分為高放射性廢棄物及低放射性廢棄物;高放射性廢棄物,為用過核燃料或其經再處理所產生之萃取液或產物,通常包括半衰期較長的核種,一般高放射性廢棄物的產生量約占全部放射性廢棄物總量的 4%。濕性放射性廢棄物必須經固化處理,以減緩其放射性核種自廢棄物外釋,所謂固化處理即將放射性廢棄物與固化劑混合成為較安定的固體,再經過適當的包裝減緩其輻射釋出,以方便放射性廢棄物的運輸、貯存與最終處置。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固化處理)的減量率。以三座核能電廠固化廢棄物最近三年平均年產量與前三年平均年產量比較,並採下列計算方式,來計算減量率。當減量率為正值時,顯示廢棄物產量呈遞減之趨勢;當減量率為正值時,顯示廢棄物產量有增加之趨勢。減量率=(前三年平均年產量-最近三年平均年產量)∕前三年平均年產量。
比較:
年度 |
前三年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平均年產量 (桶) |
近三年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平均年產量 (桶) |
指標值 (%) |
96 |
749 |
396 |
47.13 |
97 |
677 |
280 |
58.64 |
98 |
531 |
254 |
52.17 |
※出自: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
※ 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底發布的「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評量結果,但先不論數據迷思,指標時間已時隔2年,因此是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這是本會的首次嘗試,從面向、議題及指標三層次架構,其中面向12項、議題41項、指標90餘項中,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